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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工人未拿到高溫補貼 怕得罪老闆維權成本高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31日 11: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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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颱風”過後,高溫天氣重新來襲,不少城市開始再次發佈高溫預警,那些在高溫環境中工作的人群,領到高溫補貼了嗎?

  今年是《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實施的第一年,但從珠三角各地的情況來看,領取高溫補貼的情況卻並不樂觀。近日大谷打工網面向符合領取高溫補貼的群體做的一項調查顯示,廣州超過七成的基層打工者明確表示未拿到高溫補貼,深圳只有21%的受訪者表示收到高溫補貼,東莞有82%的受訪者表示沒有收到高溫補貼。領取高溫補貼的難點在哪?打工者該如何維權?有關部門該如何監管?本報《南方深讀》與各《觀察》推出聯動調查報道,重點關注這一話題。

  1

  誰沒領到?

  八成工人沒有高溫補貼

  颱風過境,重回高溫。保安員張德平坐在蒸爐似的保安亭裏,已經懶得去擦拭臉上的汗水,他面前的電風扇開到了最高擋,也只是吹出陣陣熱氣。

  昨日,東莞的最高溫是34℃,在持續一週的濕涼陰雨天氣之後,東莞的露天工作者又將忍受酷暑烈日的炙烤。

  張德平的保安亭在東莞某小區外的街道旁,他白天要在此守崗12個小時。對他而言,悶熱的午後最難熬,路面沒有微風,陽光直貫崗亭,亭內的溫度比外界高出至少兩度。

  張德平知道,他理應享受每月150元的高溫補貼,但是他從未拿到過。他説,小區物業公司的近100名保安都沒有領到高溫補貼。

  無法領到高溫補貼的情形在東莞很普遍。據專做基層勞動者招聘的大谷打工網向本報提供的《2012年夏季基層打工領域高溫費調查報告(東莞)》顯示,東莞有82%的受訪者表示沒有收到高溫補貼。按照行業分佈,89%的餐飲行業受訪者稱拿不到高溫費,其次是快遞行業,佔86%。在建築行業和保安物管行業,只有不到三成可以拿到高溫補貼。這項調查共有11547名東莞的基層勞動者參與。

  沒有高溫補貼,企業會以什麼形式來代替?在沒有得到高溫費的受訪者中,有27%表示企業為他們提供了冷飲,有16%的受訪者稱企業有防暑降溫藥物,如花露水、人丹等,還有27%的受訪者表示沒有任何的替代形式。

  不過,根據廣東省出臺的《關於高溫補貼發放的管理辦法》,高溫補貼必須以工資形式發放,並不能以冷飲、藥物等形式替代。即便是有企業發放高溫補貼,發放的情形也並不理想。據前述調查,在收到高溫費的受訪者中,有51%表示每月有50—99元,有18%表示只有不到50元,有25%表示高溫費在100—199元。

  調查顯示,深圳也只有21%的受訪者表示收到高溫補貼。王萍(化名)是深圳市福田區一家室內清潔公司的員工,每天要負責辦公樓垃圾清理和外觀的維護,一天有一半的時間在戶外運送垃圾。到現在為止,她還沒有收到今年的高溫補貼。去年9月,她和兩位工友一起去找老闆要高溫補貼,老闆的回答是“我忘了,下個月補給你們”。年底的時候,她的工資裏多了150元,“老闆説是三個月的高溫補貼,我不知道到底該給多少,沒再追究。”

  2

  誰在維權?

  “為了區區150元得罪老闆不明智”

  記者調查了解到,與大多數一線工人拿不到高溫補貼的現象相對應的是,許多人並不主動爭取高溫補貼。東莞市人力資源局表示,企業員工如果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有收到高溫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者撥打12333投訴。但是,真正去舉報企業不發放高溫補貼的員工大概寥寥無幾。

  阿強是高明區紙箱加工廠的雜工,在他看來“舉報老闆沒有發放高溫補貼”的行為等同於得罪老闆,為了區區的150元得罪僱主不明智。保安員張德平説,為了150元錢和老闆鬧矛盾,划不來,其他人都不去鬧,就我去鬧,更划不來。他甚至懷疑:“如果舉報了,企業就真的會發高溫補貼嗎?”有不少臨時工則根本不去“妄想”高溫補貼。

  記者了解到,目前對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清涼飲料能否衝抵高溫補貼是近年來勞動爭議中出現較多的焦點問題。佛山市勞動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現在企業偷換概念,以此減少支出,加上工人維權意識薄弱,成為該項目監督難點。

  為何不發放高溫補貼?大多數企業的説法是:發放補貼增加了企業的經營壓力。但這顯然無法成為違反相關規定的合理理由。

  日前,東莞市人力資源局聯合多個部門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前往企業就高溫補貼的發放情況進行督查。在被抽查的企業中,有的企業負責人甚至表示,沒有聽説過《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出臺的消息,更不知道其中關於高溫天氣勞動保護的內容。

  在前述大谷打工網的調查中,79%的受訪者都表示不會向企業索要高溫補貼。其原因,53%的受訪者稱,現階段工資都未必能夠得到保障,高溫費只能妄談;37%的受訪者表示,雖然相關法規已經出臺,但對於執行效力抱有疑問;8%的受訪者則稱老闆和員工之間並不平等,不敢索要高溫補貼;還有2%的受訪者表示,如果其他人不向企業索要,自己也不會出頭。

  高溫補貼難發放,另一重要原因是相關部門的監管和懲罰力度也不足。

  有業內人士認為,僅僅依靠職工維權並不能保證高溫補貼的落實。目前,政府部門的監管方式主要是不定期抽查和群眾舉報,但相對於龐大的企業數量,目前的監管方式仍顯得力有不逮。

  3

  如何監管?

  室內溫度誰來測量成懸疑

  “暫時還沒有職工通過12351職工維權服務熱線舉報,不過説實話,佛山以中小企業居多,2萬多家這樣的企業光靠工會監督不現實。”佛山市總工會副主席陳再勳表示,曾有一名職工向本單位的工會投訴未領到高溫補貼,但該工會負責人表示,並非不發,而是暫時沒發。“這樣是錯誤的,按照規定必須每月發。”據了解,針對一些職工不知維權、不敢維權的情況,佛山市總工會在7月下旬舉辦“幸福佛山職業健康我來講”活動,通過對職業健康的討論,將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政策內容、高溫補貼標準、防暑降溫知識等融入大賽過程中,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年初查職業介紹,年末查工資發放,年中我們工作的重點,就是查高溫補貼,希望通過一兩年的執法推動,使回避發放高溫補貼的情況有所改善”,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審理室主任葉文紅説,“有舉報必查處,根據以往接到的舉報情況,深圳用人單位違法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不發津貼;二是用清涼飲料代替高溫補貼;三是將高溫補貼與工資混同。今年7、8兩月,深圳各區的勞動監察支隊正在開展專項執法檢查。相關的違法情況統計結果將在9月初出爐。”

  葉文紅認為,今年3月起實行的《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是“里程碑式的規章”,相較於以前的紅頭文件,有較強的執行力,可以正式作為行政執法的依據。然而,在實際的執法過程中,一些概念不夠清晰,需要假以時日,多積累案例。

  龍崗區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長姜月和透露,在該支隊目前查到的案件中,室內高溫補貼的發放是投訴的熱點。爭議的焦點在於“室內溫度究竟是多少、由誰來測量”。監察支隊接到工人舉報趕到現場,存在一定滯後性,也給取證帶來一定難度。

  深圳市春風勞動爭議服務部工作人員張冶儒介紹,在去年該機構收到的投訴中,室內高溫補貼的發放比例較大,“室外高溫有據可查,可是一家工廠不同的崗位和區域,室內溫度完全不同。”據他介紹,在高溫補貼方面權益受到侵害的崗位包括製鞋、五金、倉庫等,以及與烤箱、鍋爐有關的工作,而維權的舉證難度較大。

  目前深圳勞動監察部門的執法精力主要放在有鍋爐和電鍍的車間,因為這屬於因工作原因造成室內長時間高溫,且通過風扇、空調都不能降溫的情況。

  員工維權成本太高

  ■律師説法

  關於高溫補貼問題,德納律師事務所律師龐琨認為,雖然每一兩年都會出臺一項規定,但就執行情況看,確實不夠理想。“一方面是用人單位利益至上,始終不重視勞動者權益;另一方面是維權成本太高,一般不太可能向公司提出要求。”

  “我受理過很多勞動維權的案子,但是迄今無一例因高溫費引起的糾紛,甚至連諮詢的人都沒有。”廣東金源律師事務所律師金焰告訴記者。

  據了解,《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不僅對高溫補貼的方式、金額做出明確規定,而且規定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逾期未改正的,可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但一些法律人士認為,這樣的處罰規定,缺乏震懾力。

  如果一家公司30多人,高溫補貼每人每月150元,每年公司就要發22500元,還要準備清涼飲料。如果企業不發高溫補貼,即使被舉報,最多被罰款10000元。

  南方日報記者 劉昊 李書龍 尹輔華 鄧翔 張瑋

  實習生 馬化展

  策劃統籌 王軍

熱詞:

  • 高溫環境
  • 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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