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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人認為政府給重點學校投入多 造成校際差異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6日 05: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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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晨報》今年4月報道,武漢淡化中小學教師校籍,規定中小學教師在同一學校任教不得超過6年。

  為確保教育公平,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兒童、少年“就近入學”。然而,當下中小學學校之間存在差距,重點學校人滿為患,薄弱學校招生困難,入學擇校大戰仍在上演。

  上周,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題客調查網和民意中國網,對10180人進行的調查顯示,82.3%的受訪者直言當前中小學校際差異大,其中33.7%的人認為“非常大”,48.7%的人覺得“比較大”。受訪者中,45.7%的人是家長,11.8%的人是教育工作者。

  62.9%的人認為政府給重點學校的投入和資源更多造成校際差異

  60後的田女士居住在河北省某縣城。她説,雖然縣裏規定學生就近入學,但縣城和農村師資力量“嚴重不均”。“鄉里很多老師還要忙農活,教學質量根本不行,升學率很低。縣鄉擇校情況特別厲害。”

  在河北某鎮中學任教的秦老師説,從老師水平、教學設施來看,自己所在的學校與縣重點中學差距並不大,但就是招不上學生。好的私立學校數量也吸引了大量生源,使鎮中學的招生情況進一步惡化。她所在的學校已連續多年招生困難,每年老師都被“分配指標”去招生。

  造成校際差異的原因是什麼?調查中,62.9%的人認為是政府給重點學校的投入和資源更多;63.2%的人覺得是優秀教師更願意在重點校工作;50.1%的人認為是重點校不願放棄“擇校費”這個鉅額收入;50.7%的人指出是家長有“名校”情結;52.6%的人認為重點校教師的培訓和進修機會更多。

  北京師範大學教育學部副教授蘇君陽認為,國家過去實行的重點學校政策,使得資源配置傾斜,重點學校形成了傳統優勢。薄弱學校無法吸引家長,只能越來越薄弱。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説,一方面,過去傳統的資源配置模式導致教育經費保障一直是以縣鄉財政為主,縣財政與鄉財政之間的不均衡決定了義務教育的不均衡;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部門為提高辦教育的政績,往往把好的教育資源提供給少數幾所好學校,形成一個升學的鏈條,薄弱學校獲得的財政投入不夠,導致其師資力量弱、辦學條件差、招生情況差,於是薄弱學校越來越薄弱。

  48.6%的人認為校際不均衡會導致校長權力擴大,滋生腐敗

  校際不均衡會産生哪些影響?調查中,68.0%的人認為會導致教育資源不平衡,學校兩極分化;62.6%的人認為會導致“擇校大戰”日益激烈,加重家長負擔;54.3%的人認為會導致名校規模越來越大,普通學校招不夠人;51.4%的人認為會導致普通學校學生難以得到優質教育;48.6%的人認為會導致校長權力擴大,滋生腐敗。

  對此,75.2%的受訪者支持建立中小學教師校際流動制度;62.3%的人建議政府對薄弱學校重點扶持。

  秦老師所在的學校已開始實行教師流動制度。以鎮為範圍,教師三年一輪。參與輪教的教師要到鎮其他學校教學一年。但秦老師發現,這一制度在執行中存在阻力和弊病。“學校規定教師參與輪教,不輪不允許晉級,但其實輪了也不一定晉級,教師根本沒有積極性,流動産生的居住問題也沒人解決。”

  熊丙奇認為,由於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的教師待遇相差極大,教師流動很難建立起長效機制,教師只在鄉以內或縣以內輪換,這無法有效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由於待遇無法保障,很多教師帶著情緒輪換,教育質量也難以提高。

  “一些優質學校為保護自身優勢,不願意讓優質教師流動。能流動的一般都不是最優秀的教師。”蘇君陽説,要制定更有利於教師流動的制度,就把教師的晉陞、評級與流動挂鉤。這期間教師的家庭問題和待遇如何解決,也需要明確。

  如何有效推動教師流動?調查中,69.5%的人建議均衡學校間教師待遇和發展空間;65.5%的人希望合理劃分流動區域,避免區域跨度太大;56.8%的人認為教師流動要與教師評級評優挂鉤,提高教師的流動積極性;46.8%的人表示要制定相關法規明確教師流動辦理流程和獎勵辦法。

  蘇君陽認為,一味要求取消所有校際差異,對中國教育發展也不利。要真正實現教育公平,一方面要保證中國孩子有平等的受教育權,另一方面是要保證他們接受質量更好的教育,能按自身特點和接受能力接受適合的教育。

  蘇君陽建議,國家首先要保證對各個學校教育經費的投入相對平衡,保證其辦學條件相對均衡,保證在大的區域內師資配備相對均衡。

  為推動校際均衡,調查中,55.4%的人建議給予普通學校教師更多培訓和進修機會;47.2%的人建議限制學校規模,增加學校數量分散學生,避免名校無序膨脹;43.1%的人希望立法禁止收取和繳納“擇校費”;41.9%的人希望家長尊重孩子特點,破除“名校情結”。

  熊丙奇告訴記者,在發達國家,對義務教育經費的保障,通常是通過中央財政或省財政來實現的。法國義務教育經費70%都是由中央財政保障的,所以全國範圍內教師待遇大致相當。“要推進校際均衡,就應打破以城鄉財政為主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推行省級統籌,由中央財政和省財政統籌義務教育的教育經費。”

  熊丙奇指出,我們現在的教育模式是升學教育模式,教育內容圍繞升學教育展開,資源配置也是按照升學模式配置。要改變教育不均衡,就要改變政府配置資源這種思路,調整這種升學教育的考核辦法。現在,政府部門頒布“禁擇令”,要求學生不能擇校,學校不能舉行相關測試,其實都是表面文章,沒有觸到核心和實質問題。

熱詞:

  • 校際差異
  • 重點學校
  • 校長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