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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赴韓為中國船長辯護細節披露 20小時未合眼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7日 14: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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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漁民使用漁刀阻止手持警棍的韓國海警登船(資料圖)

    主要事實不清 關鍵證據不明 案件重新取證

  北京律師赴韓為中國船長辯護細節披露

  韓國海警被刺案二審前不久在韓國首爾高等法院開庭。經歷了赴韓七天七夜的焦慮後,作為訴訟輔助人的受託人的北京律師胡獻旁,在庭審的最後階段,經審判長同意,就案情發表了辯護意見。

  7月4日,《法制日報》記者在北京見到了胡獻旁,剛從韓國回來不久的他難掩疲憊之色。儘管之前有過民事涉外辯護的經驗,但此次赴韓的刑事涉外辯護,還是第一次。説起此次經歷,他苦笑道:“感慨頗多。”

  事件回顧

  雙方衝突韓國海警死亡

  2011年12月12日,韓國仁川海警警長李清浩等兩名隊員在黃海海域與中國漁民發生衝突,導致一名海警受傷,另一名海警身亡。韓國媒體稱,韓國海警海上扣押“非法捕撈”的中國漁船“魯文漁”號時,被中國船員揮舞的玻璃碎片刺傷,韓國41歲海警李清浩左肋被捅,最終不治身亡。同時,韓國媒體拍攝的照片顯示,中國船長程大偉的太陽穴附近有擦傷,眼部一大塊淤青非常明顯,送法院後遭扣押。船長否認使用兇器,也否認有罪。但海警當局認為,在現場發現了帶有血跡的衣物,從當時的情況判斷,可以認定船長具有殺人嫌疑。

  2012年4月19日上午,韓國仁川地方法院對中國船長作出宣判。涉案中國船長程大偉,被控刺死一名韓國海警、刺傷一人。法庭最終判處程大偉30年有期徒刑,罰款2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1.2萬元。同案被控妨礙特殊公務執行的其他中國漁民,則被判處1年6個月至5年有期徒刑。

  對於該判決,程大偉與韓國仁川地方檢察院均提起上訴。程大偉否認故意殺人,認為法院對他的判決量刑過重;韓國地方檢察院以社會影響較重為由,向法院要求判處船長程大偉死刑。

  自擔費用

  律師提供義務法律援助

  律師胡獻旁稱,在仁川地方法院作出判決後,程大偉的妻子從遼寧葫蘆島來到北京,幾經輾轉後找到他,希望他能為程大偉進行辯護。與此同時,其他被判刑的中國漁民的家屬,也委託他做代理。然而,這些漁民的家屬生活困難,8個人的路費都是多方籌借來的。更有兩個人因為買不起到北京的火車票,無法到京簽委託協議。

  在開庭前,每個人的認證、公證等方面的費用便要花費三四千元,這對於缺少家庭經濟來源又負債借錢來北京的漁民家屬來説,無異於雪上加霜,更不要説承擔律師往返的交通費與住宿費。面對這種情況,胡獻旁決定,由他個人承擔所有費用。

  6月24日,胡獻旁與他的助理郭明律師、翻譯屈可妍一行從北京啟程赴韓,為程大偉等中國公民提供義務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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