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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報天價煙遭停職 評:負面新聞不能一禁了之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3日 09: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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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將周久耕從南京市江寧區房産局長寶座拉下的天價煙“九五至尊”近日再度發威——令西安晚報記者石俊榮停職。停職的起因是他采寫的報道《縣委書記慰問貧困老黨員 會場出現天價香煙》。

  ■ 網事回放 >>>

  “昨天,大荔縣人民政府網一張照片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該縣領導深入包聯村慰問貧困老黨員時,會場出現一盒‘九五至尊'香煙,隨同的縣領導講,這是村支書拿的,裏面只有兩三根,縣領導已經嚴厲批評了村支書。”6月28日,《西安晚報》刊發渭南記者站站長、記者石俊榮采寫的這篇新聞,當天便有眾多網絡媒體轉發,次日經其他平面媒體轉載後,引發更廣泛的傳播,並繼而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

  然而,從6月30日起,“天價煙事件”有了驚人的變化曲線。先是石俊榮在自己的個人微博中透露:“昨天,因報道大荔縣‘天價香煙'的事件,報社通知我停職檢查。我也深刻認識到,稿件采寫中有不週全的地方,給當地造成負面影響,以後我汲取教訓,履行好職責。”次日,他再次通過微博説明了自己的採訪過程:“關於‘天價香煙'採訪,我是得到讀者線索後在當地政府網站上了解到的,進行了電話採訪,沒有採訪到全部當事人,同報社採訪規範不符。報社讓我停職總結反思,我誠懇接受。今後我要汲取教訓,提高職業素養,履行好自己的職責。”

  當日19點,西安晚報官方微博稱:“6月29日上午,西安晚報開會研究‘天價煙'報道中記者未到現場實地採訪的問題,按照報社有關規定,讓本報記者石俊榮停職總結,以進一步改進作風,並未停止其渭南記者站站長職務。本報遵循辦報方針,從沒有不能開展輿論監督之説。在此,我們感謝網友對本報及記者的關心。”

  石俊榮被停職的消息被大量轉發,各方人士紛紛在微博等平臺上表達自己的觀點。此事成為熱點,並在網絡上持續發酵。

  6月30日15:56,新聞出版總署新聞報刊司新聞業務處處長農濤就石俊榮因報道被停職事件,在其騰訊認證微博表態:“報道沒有不當,地方濫用職權。”昨天,農濤再次針對該事件發微博:“我覺得重要的是,記者和公務員都要尊重事實、遵守法規。”

  ■ 精彩網評 >>>

  假如當年禁止報道“周久耕”

  “天價香煙門”真相到底是啥?除了大荔縣官方稱“天價煙”是“村支書拿來的”之外,尚缺少權威調查予以佐證。但是,相關領導卻率先“震怒”,記者也被停職。試問,今後誰還敢刨根問底、繼續追問“天價煙”之真相?難道,大荔縣“天價煙”事件,就要以這種方式塵埃落定了嗎?

  該新聞若是被尚在獄中服刑的周久耕看到,估計他會捶胸頓足,哀嘆命運的不公。假如當年周久耕“天價煙”事件曝光後,南京官方一邊忙於為其“滅火”、“擦屁股”,一邊追查曝光的網民,責令媒體不得報道和行使監督職能,而不是立案調查,周久耕的命運一定會被改寫——不僅不會深陷牢獄,而且官照做,甚至步步升遷。

  讓媒體説話,天塌不下來!更何況,一盒“天價煙”撂倒一個周久耕這個先例,多少見證媒體加強監督不但無罪,而且有功!我看陜西官方且慢對大荔縣“天價香煙門”惱羞成怒,而應深入調查,用事實真相還公眾一個知情權。(新華網 沂蒙客)

  “天價煙”惹事都是記者的錯?

  慰問會場出現“九五至尊”引領導震怒,受處理的應該是當事官員,但令人吃驚的是,因此遭殃的卻是記者。難道都是記者的錯?

  輿論監督既是媒體之責,也是記者的使命。即使那盒“九五至尊”真不是當事官員自己的,“九五至尊”出現在不應該出現的場合,記者據實報道,既沒有胡編亂造炮製虛假新聞,也沒有信口雌黃詆毀領導,何錯之有?既然記者沒有錯,為什麼受到停職處理?

  似乎如果不是記者多事,公眾就不會知道縣委書記慰問貧困老黨員的會場出現了“九五至尊”,也就不會給大荔縣甚至是陜西省帶來負面影響。進一步説,如果處理一個記者能起到殺雞駭猴的效果,那麼所有負面新聞都將從媒體上銷聲匿跡,自然也就不會造成不良影響。

  在信息發達的今天,負面新聞並非處理記者和讓媒體禁口就能一禁了之的,越是害怕媒體和輿論監督,越是把負面的東西捂著藏著,越會使負面的東西發酵,影響越會更加惡劣。與其把痱子捂成膿瘡,還不如大大方方地讓痱子見光,及時治療,求得早日康復。 (中國江蘇網 陳強)

  ■ 微博熱議 >>>

  @鞠平(貴州晚報記者): 什麼叫全部當事人?桌上的煙有假不成?

  @王小波(《燕趙都市報》記者):一個省會城市的晚報,如果採訪縣委書記,稿件易胎死腹中;如果不採訪縣委書記,上頭又會以“採訪不規範、沒有採訪到全部當事人”來秋後算賬。

  @胡錫進(《環球時報》總編輯):呼籲中國記協介入,了解情況。記協有保護記者的職責。在輿論如此複雜、傳統媒體又如此困難的時候,官方如果不善待記者既有悖公權力的道德,也是愚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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