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衛生部就《中國精神衛生工作規劃》徵意見(全文)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6日 13: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中新網6月6日電 據衛生部網站消息,衛生部日前就《中國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12-2015年)(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要求,各地要加強重性精神疾病救治和服務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檢出率達到轄區人口的4‰,檢出患者管理率達到70%、治療率達到60%;精神分裂症規範治療率城市達到50%、農村達到30%。

  以下是意見稿全文:

  中國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12-2015年)

  (徵求意見稿)

  我國精神衛生工作包括防治各類精神障礙、預防和干預各類心理行為問題、促進全民心理健康。2002年以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精神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中國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02-2010年)》和《全國精神衛生工作體系發展指導綱要(2008-2015年)》,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重點干預、廣泛覆蓋、依法管理”的原則,精神障礙防治工作取得明顯進展,精神衛生服務能力逐步提高,全國精神衛生防治體系和服務網絡初步建立。

  當前,精神衛生問題仍是我國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和突出的社會問題。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各種矛盾衝突紛呈,影響人們身心健康的多種因素持續存在,不同人群受心理行為問題困擾較為普遍,抑鬱症、焦慮障礙等常見精神障礙患病逐漸增加,1600萬罹患精神分裂症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救治救助、服務管理問題尚未得到有效解決,精神障礙負擔依然嚴重。同時,地區間精神衛生工作發展不平衡、防治體系不完善、工作保障待加強,精神衛生服務資源短缺且分佈不均,精神障礙預防和康復服務不足,社會對精神障礙患者存在嚴重偏見和歧視。精神衛生工作任務十分艱巨,需要採取有力措施加以解決。

  為切實維護和促進廣大人民群眾的心理健康,有效開展精神障礙的預防、醫療和康復,做好精神衛生工作,根據我國精神衛生工作現狀,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原則與總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遵循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目標和要求,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重點干預、科學規範、依法管理的原則,加強精神衛生工作;堅持應治盡治、應管儘管、救治救助、促進康復的原則,強化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重點干預、逐步推進的原則,規範心理衛生服務。

  加強精神衛生法制建設。建立精神衛生防治體系,完善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合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創新精神衛生工作管理,整合精神衛生服務資源,拓寬精神衛生服務渠道,全面加強精神衛生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治療率和管理率,降低肇事肇禍,維護社會穩定;提升心理衛生服務水平,保障公眾心身健康,促進社會和諧。

  二、具體目標和工作指標

  (一)建立健全精神衛生防治體系和服務網絡。95%以上的縣(市、區)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網絡;90%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配備專兼職醫務人員從事精神疾病防治工作;90%以上的省(區、市)、60%以上的市(地、州)組建心理危機干預隊伍;100個城市建設心理援助熱線電話。

  (二)加強重性精神疾病救治和服務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檢出率達到轄區人口的4‰,檢出患者管理率達到70%、治療率達到60%;精神分裂症規範治療率城市達到50%、農村達到30%;完成全國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統開發和部署。

  (三)促進常見精神障礙識別和治療。綜合醫院的抑鬱症患者識別率和治療率分別在2010年基礎上提高60%。

  (四)開展重點人群心理行為問題干預。重大突發事件(災害)直接影響人群的心理援助覆蓋面達到50%;婦幼保健機構醫護人員對常見心理行為問題識別率在2010年基礎上提高60%;監管場所開展心理行為問題干預的比例達到50%。

  (五)提高精神衛生知識知曉率。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識和精神障礙防治知識知曉率達到60%;在校學生心理保健核心知識知曉率達到50%。

  三、策略和措施

  (一)統籌規劃,創新管理,建立健全精神衛生防治體系。建立以精神專科醫院和綜合醫院精神科等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為主體,一般綜合醫院為輔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精神障礙康復機構等為依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為補充的精神衛生防治體系。各地應當根據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口規模、服務需求和精神衛生人力資源狀況,制訂精神衛生防治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研究建立國家精神衛生中心。原則上,各省(區、市)和各市(地、州)應當依託當地有條件的精神專科醫院或有精神專科特長的醫療機構設立精神衛生中心,各縣(市、區)應當指定當地有條件的機構承擔精神衛生防治任務,在人口規模較大的縣(區、市)應當建立精神衛生防治院(所)。

  按照創新管理、資源互補、分級診療的要求,合理配置精神衛生資源。區域內床位標準原則上按照每萬人口1.48張病床設置,承擔急性期醫療功能的資源主要配置在省級和市(地、州)級機構中。承擔慢性期醫療和康復功能的資源,主要配置在縣區級機構中,要儘快研究慢性期醫療和康復的資源配置標準和要求,制訂縣區級機構建設規劃並開展建設。單純承擔精神障礙康復功能的資源,主要配置在社區康復機構(患者中途宿舍、庇護工場、日間康復站、托養機構等)中,要研究其配置標準和要求,制訂建設方案並開展建設。鼓勵社會資本舉辦精神專科醫院和精神障礙康復機構。有關部門應當通過研究與論證,明確心理服務專業機構的性質,提出機構的監管辦法,制訂發展和規範管理心理服務專業機構的政策措施。

  (二)加強監測,科學預警,建立完善精神衛生信息系統。逐步建立完善精神衛生信息系統,基本掌握精神障礙患病情況和精神衛生工作信息。衛生部要做好精神衛生信息系統規劃,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登記和報告制度。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開發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系統並在轄區內部署,實現精神專科醫院和綜合醫院精神科的疾病診療信息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患者隨訪信息互聯互通,適時動態更新,根據危險性評估情況及時預警。各地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工作規範》要求落實患者發現、報告和登記,將相關信息錄入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數據收集分析系統,與有關部門開展定期信息互換,加強人員培訓和管理,不斷提高信息質量。衛生部要開發重性精神疾病病例管理系統(基礎版),供中部和西部經濟困難的省(區、市)使用。

  各地要定期開展常見精神障礙和心理行為問題的流行病學調查和監測,評估精神衛生資源利用情況,分析精神障礙的疾病負擔,作為制訂精神衛生政策和規劃依據。

  (三)突出重點,依法管理,全面推進重性精神疾病救治。提高精神分裂症、偏執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礙、雙相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等重性精神疾病檢出率、管理率和規範治療率,消除患者被關鎖現象,降低患者因病出現的社會危害行為。要認真落實《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工作規範》,以精神專科醫院和綜合醫院精神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因地制宜建立完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網絡,將重性精神疾病納入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推廣“病重治療進醫院、康復管理回社區”的服務理念,建立醫院治療與社區康復銜接機制,加強醫院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社區康復機構指導,保障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服務的連續性。

  殘聯組織要大力推廣“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的精神障礙康復工作模式,完善精神障礙者社區管理服務,建立社區康復機構,為精神障礙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功能訓練、技能培訓等康復服務。充分利用社區內資源,盡力為穩定期精神障礙者安排適當工作並支付報酬。

  (四)整合資源,拓展服務,提高精神障礙診療可及性。拓寬精神衛生服務渠道。綜合醫院和其他專科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開展醫務人員常見精神障礙診療知識和技能培訓,與精神專科醫院建立聯絡會診與轉診機制;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應當設立精神科(臨床心理科)門診,有條件的機構可設置病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要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求開展精神衛生的相關服務。

  綜合性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在提高重性精神疾病的早期識別、有效處理的基礎上,不斷提高抑鬱症、焦慮障礙、兒童注意缺陷多動障礙等常見精神障礙的識別率和治療率,逐步提高兒童、婦女、老年人的常見精神障礙的識別能力和處置水平。

熱詞:

  • 精神衛生機構
  • 規範心理
  • 注意缺陷多動障礙
  • 非藥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