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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水價將漲0.66元漲幅50% 半年後實施階梯水價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9日 07: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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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葉平生 通訊員藍嵐)廣州自來水調價最終方案揭曉。昨天傍晚,廣州市物價局發佈消息稱,從5月21日起,居民家庭用水價格將從目前的每噸1.32元上漲50%至1.98元,非居民戶用水價格每噸3.46元,特種用水價格將猛增至20元/噸。

  至於廣大市民非常關注的居民階梯水價,市物價局明確,階梯水價第一級水價將從後天起與新水價同步實施,第二、第三級階梯水價可以延遲6個月後再實施。

  市物價局昨天發佈消息稱,廣州市自來水價格調整方案經召開價格聽證會論證,並報市政府同意,新水價將自2012年5月21日起實行。調整後的自來水綜合售價為每立方米2.53元。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價每立方米1.98元,比調價前上漲50%;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每立方米3.46元,特種用水價格則由原來的每立方米3.38元猛漲至20元。水價調整後,自來水水價分類將由原來的5大類減少為3類,實現工商業用水同網同價;並對實現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水同步實施階梯水價。市物價局表示,此次水價調整的對象僅限于廣州市自來水公司供水範圍內的各類用水戶。番禺(大學城除外)、花都、南沙、增城、從化等非市自來水公司供水範圍外的居民承擔的水價不受影響。

  水價調節機制可加可減

  又訊 (記者葉平生 通訊員藍嵐)廣州市物價局昨天還公佈了他們對於水價調整聽證代表意見的採納情況。在2月29日的聽證會上,24位代表共提出了20條意見和建議。在制定正式方案時,物價部門採納了其中的9條意見,部分採納了1條意見,未採納的意見則有10條。昨天,市物價局逐一解釋説明了理由。其中採納的意見包括,本次確立的水價調節機制將是可加可減的,當自來水公司凈資産利潤率連續兩年高於10%時,需要下調水價,並不再召開水價聽證會。

  第一階段

  每戶每月的基準水量為26噸,在此之內的用水量,每噸按1.98元計收水費

  第二階段

  第二級水量基數為27~34噸,這部分水費按基準水價1.5倍的標準計收,即每噸2.97元

  第三階段

  每月超過34噸以上部分的用水,則按照基準水價的2倍,即每噸3.96元的標準計收水費、

  “抄表到戶”居民(4口及4口以下的居民用水戶)

  ■當居民用水戶某月用水量超過26噸但尚未達到27噸時,當月水量按26噸計收水費,超出部分的小數位水量將計入下一個抄表週期計算。

  ■人口超過4口的居民用水戶,家庭人口每增加1人,各級水量基數分別增加6噸。

  未“抄表到戶”居民

  對於目前尚未實現“抄表到戶”條件的居民生活用水戶,其用水價格將按新水價第一階梯標準執行,即每噸統一為1.98元。

  低收入困難家庭

  對於低收入困難家庭,新水價調整方案規定,將對他們實行水價優惠——每人每月用水量在7噸以下(含7噸)的居民生活用水仍按調價前的優惠價0.7元/噸標準計收,超出部分的用水則按新水價第一階梯標準(即每噸1.98元)計收水費。

  5月21日起實行新水價

  居民階梯水價設半年緩衝期

  半年後全面實施階梯水價

  為確保階梯水價的穩妥實施,階梯水價第一級水價與新水價同步,從5月21日起實施,第二、第三級階梯水價的實施則允許在新水價收費標準執行6個月後再正式實施。在這6個月緩衝期裏將進行用水人口的申報和登記工作,具體實施辦法由市物價局會同市水務局另行制定。

熱詞:

  • 水價調整
  • 階梯水價
  • 計收
  • 抄表到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