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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基會和民間公益組織合作 有助公益事業長遠發展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7日 05: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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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公募基金與草根慈善,能夠成功對接聯手推動公益嗎?5月16日,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發佈“512”災後重建公開招標項目評估報告,披露公募基金會與NGO(非政府組織)首次大規模合作全程,肯定了他們在災後重建中發揮的作用。專家認為,這一創新實踐,或將助力中國公益事業長遠發展。

  “512”汶川地震4年後,一份關於在救災及重建期間基金會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的第三方評估報告出爐——5月16日,《聯手的力量——中國紅十字基金會“512”災後重建公開招標項目評估報告》在京發佈。根據對17個項目的實地評估信息,12個被評價為“比較成功”,5個項目被評價為“較不成功”。

  13億捐款中拿出2000萬元,紅基會和民間公益組織嘗試合作

  汶川地震發生後,大批民間公益組織和志願者奮戰在抗震救災第一線。但是,資金限制了專業公益服務機構在災後重建過程中發揮作用。

  “強震發生後,中國紅基會獲得了鉅額善款捐助。然而由於時間緊張,鉅額善款在原有機制中不能及時消化,而災區的需求不但急迫,還有著多樣化的專業服務問題,此時民間NGO組織參與震區救災重建的願望也十分迫切。”南都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徐永光説。

  這一情勢下,中國紅基會從公開募集的13億捐款中拿出2000萬元,以公開招標的方式給民間組織參與災後重建的機會,更加透明有效地配置救災資源,支持更多NGO持續開展救災工作,使災區群眾能夠最大程度地從中獲益。

  中國紅十字會副會長、中國紅基會理事長郭長江介紹,先後中標的17個項目從2008年秋季開始實施,到2011年夏季基本結束。這17個申請項目當中有震區四川省內的民間NGO,也有省外民間NGO,還有中國紅十字會旗下自己的救助組織。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劉能介紹説,報告顯示,17個項目中的16個引入了諸如項目培訓、召開村民會議、社區茶話會等公共活動;15個採取了培育公民意識和引導社區生活方式的活動和做法;13個留下了長期性的或永久性的物質設施;12個在當地留下了某種項目執行和運作的理念和制度模式。

  徐永光説:“我覺得這應該算是一次有益的嘗試,開始了中國公募基金會合作的新方向。公開招標的2000萬元項目,只佔捐獻總數13億元的1.5%,但其影響和意義甚至可能超過了13億元捐款。”

  經獨立第三方評估,17個重建項目中12個“比較成功”

  2011年,為了客觀評估項目實施效果,紅基會引入了獨立的第三方評估機構——北京大學公民社會研究中心。當年7月底,課題組開始對各個項目進行實地評估,並通過對招標評審委員會部分委員的訪談,進行項目招投標過程的模式評估。

  經過一年的實地調研和研究分析,課題組對17個被評估項目在11個維度上的描述數據進行直觀呈現,並進行了個案比較分析。初步結果顯示,17個項目中有12個被評價為“比較成功”,5個項目被評價為“較不成功”。

  由成都野草文化傳播中心負責實施的“生態旱廁在受災保護區水源地的示範和推廣項目”,就是“較不成功”之一。該項目計劃為當地10個自然保護區共150戶農戶改建或修建生態旱廁,以解決目前水源地的污染問題。

  為什麼會有“不成功”?帶隊評估的劉能認為,草根社會組織的執行能力不均衡,尤其是很多非災區的社會組織到災區開展異地救援項目時,項目設計與當地的實際需求存在一定差距,達不到預設目標。

  中國紅基會對項目設計切實符合災區實際需要、項目實施效果好的NGO組織,如綿竹青紅社工服務站、天津鶴童老年公益基金會2010年給予後續項目資助支持;對於項目執行不力的限期整改,達標後繼續撥付項目款,不達標則停止撥付甚至追回項目款。

  中國紅基會秘書長劉選國説,本次公開招標項目引入完全獨立的第三方項目評估,就是希望借助專業的學術機構,對這些項目進行更為中立、全面的評估,對項目實施效果進行客觀、公正、權威的評價。他表示,在資金項目允許的情況下,今後將引入更多的外部評估,並建議捐贈方將第三方評估預算納入捐贈總額,寫進協議條款。

  民間組織與公募基金打破“隔離”,有助中國公益事業長遠發展

  據介紹,長期以來,我國民間組織資源匱乏,往往不得不依靠境外組織的資源生存。而大部分民間組織與公募基金缺乏溝通,導致其困境長期得不到解決。據統計,2010年全國慈善捐款700億元,1.3%用於公益服務捐獻,但進入民間組織的不到1%。

  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楊團指出,此次紅基會“512”災後重建項目的公開招標與順利實施,可以看作中國公募基金會的一項創舉,打通了第一條連接公募基金會與草根公益組織的公益鏈,為中國公益界專業化的分工合作樹立了一個範例。

  郭長江指出,基金會與草根NGO合作,也預示著中國公益事業未來的重大變革,效率與公信是公益組織的立足之本,公開公平是公益資源的基本準則,而共享與合作是中國公益事業的未來。

  “草根NGO的困境呼喚公募基金轉型。”徐永光説,“中國的公募基金是20世紀八九十年代通過政府推動成立的,存在資金封閉性、項目壟斷性、動作行政性等缺點。如果不轉型,只能等著受傷害。而這個行業傷不起,公眾的慈善熱情傷不起。”

  隨著我國社會組織登記政策的進一步放寬,民間草根組織合法生存的空間越來越大,而老牌的公募基金會由於去行政化的改革走向,逐漸喪失可依賴的行政資源。楊團説,隨著官辦基金會進一步走向市場,民間組織獲得合法地位,非公募基金快速增長,中國公益市場的競爭和合作會不斷加劇。民間組織與基金會通過分工協作,聯手實現“共贏”,將推動公益鏈條的順利對接,優化公益資源的合理配置。

  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副局長劉忠祥則認為,公募基金和民間組織打破“隔離”,有助於推動公募基金會的轉型,擴大公募基金會和草根NGO之間的橫向合作,促進公益資源的自由流動和順利對接,不僅推動了汶川災後重建工作、完善了中國救災體制,對中國公益事業的長遠發展亦有重要意義。

熱詞:

  • 公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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