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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法院發佈勞動者維權典型案例 提示維權技巧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1日 15: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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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重慶5月1日專電(朱薇 梁婷)五一國際勞動節之際,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近日發佈勞動者維權五大典型案例,法官以案説法並提醒,廣大勞動者應高度重視社保繳費、二倍工資時效、加班約定、工資標準取證等方面的維權技巧。

  --社保繳費平時要關心

  【案例一】蔣某1993年到甲廠工作,2010年蔣某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發現甲廠未按其實際工資繳納養老保險,遂起訴甲廠賠償養老保險待遇損失,被法院裁定駁回起訴。

  法官提示:根據目前的司法解釋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給其辦理養老保險手續且不能補辦起訴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但以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造成損失為由起訴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勞動者應當在退休前及時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用人單位補繳。

  --二倍工資有時效

  【案例二】范某2008年5月到乙公司工作,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11年10月雙方解除勞動關係,范某申請仲裁,要求乙公司支付2008年5月-2011年10月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乙公司則抗辯已過了仲裁時效,法院認為范某的請求已于2011年5月經過仲裁時效,判決駁回范某的訴訟請求。

  法官提示: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應當從用工之日起第2個月開始計算,最長不超過11個月,仲裁時效為二倍工資計算終了之日起1年。用工超過12個月,視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已建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關係,不再計算二倍工資。勞動者若要主張二倍工資,應當及時行使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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