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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清遠市發公告 面向全國公開選拔領導幹部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4日 10:1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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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廣東省委、清遠市委關於進一步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加大競爭性選拔幹部工作力度,拓寬選人用人視野,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清遠市委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拔4名市直單位處級領導幹部。現根據廣東省委組織部批復的公選實施方案,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拔職位及資格條件

  一公選職位

  1、共青團廣東省清遠市委員會書記1名;

  2、廣東清遠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正處)1名;

  3、廣東省清遠市科學技術局(知識産權局、地震局)局長1名;

  4、廣東省清遠日報社總編輯(正處)1名。

  二資格條件

  報名人選除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六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符合崗位任職資格要求(詳見附件)。

  2、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等次以上。

  3、身體健康。

  4、非公務員身份報考公務員職位的,需符合公務員調任規定的資格要求。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列入選拔範圍: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內的;

  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4、法律、法規規定影響提拔使用的其他情形。

  二、選拔程序

  1、報名及資格初審

  ①報名時間:2012年4月21日至5月1日。郵寄資料以寄出時的郵戳時間為準。

  ②報名方式:符合職位資格條件者可直接到廣東省清遠市委組織部幹部三科報名(工作日),也可通過信函方式報名(必須以特快專遞形式郵寄)或通過登錄廣東清遠人事考試網(http://www.qyks.gov.cn)進行網上報名。

  報名時,報名者須提供填寫好的《廣東省清遠市2012年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報名錶》(可到廣東省清遠市委組織部幹部三科領取或上廣東清遠人事考試網<http://www.qyks.gov.cn>下載)2份,並按報考職位要求提交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職務職稱證明材料及其它證明材料複印件各1份,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照片3張。面試報到時須提供原件審核。報名資料概不退還。

  聯絡地址:廣東省清遠市委組織部幹部三科(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人民二路18號市機關辦公樓1號樓509室)

  郵政編碼:511515

  聯絡電話:0763-336319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傳真號碼:0763-3380938

  電子郵箱:qygbsk@126.com

  ③資格初審。由清遠市委組織部統一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發給參加領導能力素質測試通知書和准考證。報名材料有弄虛作假的,取消公選資格。

  同時符合兩個以上職位報名資格條件的人員,只能選報其中一個職位。如果某職位資格初審合格人數未達到10人以上不開考的,報名者可改報其它職位。

  2、領導能力素質測試

  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處理和解決問題能力、政策理論水平,滿分為100分。

  3、確定面試人員及資格復審

  按照領導能力測試成績由高至低,按職位1:5比例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資格復審不合格者,空缺的名額依領導能力測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面試人員名單在《清遠日報》、清遠市人民政府網、清遠人事考試網、清遠廣播電視臺等媒體上公佈。

  4、面試

  面試採用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進行。無領導小組討論是指同一職位組別的應試者在給定的時間內,不指定召集人,按規定程序圍繞給定的問題展開討論的一個測試方式。滿分為100分。

  5、體檢、確定考察對象和公示

  按照考試合成成績(領導能力素質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合成成績),由高至低,按職位1:2比例確定各職位體檢人員名單。如有體檢不合格的,依照該職位考生考試合成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體檢。體檢合格的確定為差額考察對象人選。

  6、組織考察及徵求有關部門意見

  清遠市委組織部按選拔職位組成幹部考察組進行考察,並根據考察對象人選的管理權限分別發函徵求當地紀檢、計生部門意見。如同一職位的兩名差額考察對象人選均考察不合格,可視情況決定是否遞補考察。經考試、考察,如無合適人選,該選拔職位可空缺。

  7、討論決定任職人選

  經清遠市委常委會討論並投票表決任職人選。任職人選名單在《清遠日報》、清遠市人民政府網、清遠人事考試網、清遠廣播電視臺等媒體上公佈。

  三、待遇和管理

  任職人選試用期一年,試用期間履行所任職務職責,享受相應待遇。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勝任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不勝任的,回原單位或按原職級另行安排工作。

  屬清遠地區以外入選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由組織、人事部門辦理隨調;正式任職後,除組織安排的調動外,須在入選單位工作服務滿5年以上。

  四、實施方法

  本次公開選拔在廣東省清遠市委的直接領導和廣東省委組織部的具體指導下,由清遠市委組織部負責,具體承擔選拔各環節組織工作。

  在實施過程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嚴格按規定程序辦事,嚴肅幹部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監督。監督電話:0763-12388、12380

  五、其他事宜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本次公開選拔工作其它具體事宜,由廣東省清遠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中共清遠市委組織部

  2012年4月20日

熱詞:

  • 公開選拔領導幹部
  • 選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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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委組織部
  • 廣東省清遠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