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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建設費“改名”民航發展基金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8日 01: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綜合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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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網絡電視臺綜合消息:徵收了20年的機場建設費,昨日壽終正寢,不過民航發展基金卻從4月1日起開始徵收,徵收費用與此前的機場建設費一致。財政部昨天發佈《民航發展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對旅客和航空公司徵收民航發展基金,同時,廢止原來對旅客徵收的機場建設費以及對航空公司徵收的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顯然,“民航發展基金”這一名稱,會比“機場建設費”聽著更名正言順,但對於公眾關心的“民航發展基金”何時也能公示“曬賬單”,暫行辦法裏並未提及。

  ■新政實施

  旅客負擔沒有加重

  國內航線每人次50元 國際航線每人次90元

  對於普通旅客而言,廢除的機場建設費與新徵的民航發展基金在費用比例方面沒有變化,即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每人次50元;乘坐國際和地區航班出境的旅客每人次90元(含旅遊發展基金20元)。持外交護照乘坐國際及地區航班出境的旅客;年齡在12周歲以下(含12周歲)的乘機兒童;乘坐國內支線航班的旅客免徵民航發展基金。

  財政部公佈的新《辦法》中稱,民航發展基金由原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原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合併而成。對航空公司的徵收標準,與原來的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保持一致。

  航空旅客應繳納的民航發展基金,由航空公司或者銷售代理機構在旅客購買機票時一併代徵。與老辦法相比,新辦法將補貼範圍從民用航空基礎設施擴大至用於促進行業發展方式轉變和調整産業經濟結構,並首次將通用航空納入補貼範圍。新《辦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原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的有關規定同時廢止。

  ■各方反應

  改名是否因為質疑?

  機場建設費被指最不公開透明

  近年來,不管是全國“兩會”的代表、委員,還是普通公眾,紛紛呼籲廢除從1992年就開始徵收的機場建設費。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茂名市工商聯主席陳華偉稱,機場建設費累計收了逾千億元,但具體去向不夠公開。他建議在全國範圍內徹底取消“機場建設費”收費項目,“這是一項收費時間最長、收費範圍最廣、最沒有法律依據、最不公開透明、引起最多反對聲音的不合理收費,與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相悖。”

  昨天,財政部發佈開始徵收民航發展基金的消息後,立刻引發旅客與網友的關注。網友“confumencius”説:“都是50元,對老百姓有區別嗎?”網友羅亞潔表示:“是不是因為有了質疑,所以把50元的機場建設費改名為民航發展基金?”

  ■記者釋疑

  國際航線繳費未增加

  乘客多承擔20元費用屬誤讀

  新《辦法》出臺後,很多人注意到國際航班基金繳費是每人次90元,辦法中特別提到了含旅遊發展基金20元。隨後在一些網民的評論甚至一些媒體報道中,則直接陳述為乘坐國際航班的乘客今後每次飛行將多承擔20元費用。實際上,這屬於一種誤讀。

  記者從國航、攜程旅行網了解到,此前國際航線的機場建設費多年來一直為每人次90元,其中就包含了旅遊發展基金。記者查詢了解到,1995年10月國務院轉發了財政部、國家計委和民航總局通知,自1995年12月1日起,將地方委託民航機場代收的各種機場建設基金或附加費等,統一併入“機場建設費”,當時的徵收標準就是:乘坐國內航班的中外旅客每人50元人民幣;乘坐國際和地區航班出境的中外旅客每人90元人民幣(含旅遊發展基金20元)。

  不過,收了這麼多年,網民昨天對20元“旅遊發展基金”再次表示了費解,“這到底是什麼錢?到底是發展海外旅遊用,還是發展國內旅遊用呢?”

  ■專家質疑

  既然叫基金 應該是自願繳納

  據攜程公司機票代理人員介紹,開徵民航發展基金對於旅客來説沒有任何變化,“以前機場建設費就是國內航線交50元,國際航線交90元,但改為民航發展基金後,徵收更加名正言順。”

  雖然民航發展基金是“政府性基金”,不需經人大會議審批,但仍有不少網民表示,“這筆錢沒有法理基礎”。有網友指出,“既然資本市場已經這麼發達,有股票、債券等多種方式,靠收費發展合理嗎?”民航專業律師張起淮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則表示,此次《民航發展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雖然是根據國務院有關批示要求制定,但也應上報給國務院,由國務院下發行政法令。張起淮的疑問是,這一暫行辦法是否通過了標準的立法程序與百姓聽證程序。

  經濟學家馬光遠亦同樣質疑了民航發展基金的不合理性,“既然是基金,那收益權歸誰?基金應該是自願的,為什麼要強制每一個乘客都交50元?”

  ■正方觀點

  資金缺口巨大 國外也有類似徵收

  另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民航界專家昨天則向晨報記者強調,機場為公益建設,每年需投入大量資金,這部分資金不能完全依靠中央財政,“如果不徵收這部分費用,現在很多機場正常的運轉都很難維持,行業面臨很大的資金缺口壓力。”因此該專家認為,旅客作為使用者應該繳納一定費用。該專家介紹説,國外機場也有類似的徵收,但用的名目可能不同,有的叫“稅”,有的叫“費”,美國有“服務設施費”,澳大利亞徵收“旅客稅”,有的則叫“進港稅”等。該人士表示,機場建設費不應叫停收,而是現在給了其一個正式、合法的名字。

  記者了解到,今年3月份,英國航空旅客稅上調8%,調整後,短途經濟艙的旅客要付13英鎊的航空旅客稅,日本成田機場徵收旅客服務設施使用費和旅客保安服務費,成人為1520日元,兒童為1010日元。非洲一些國家從今年2月1日起上調機場服務費,國內和國際旅客的機場服務費標準分別增至15美元和40美元。(文稿: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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