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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對高管人員發放過高薪酬 與員工 薪酬“兩重天”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6日 06: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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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畫:差距

  王華斌繪(人民圖片)

  企業高管

  百萬年薪知多少

  金融和地産業高管拿百萬元年薪已屬平常

  眼下,上市公司2011年年報和今年的一季報,正在緊鑼密鼓地披露中。從已經披露的上市公司年報看,金融和地産業是企業高管鉅額薪酬“扎堆”的行業,拿百萬元年薪已屬平常,千萬元年薪也不乏其人。

  銀監會的統計顯示,2011年,我國商業銀行業共實現凈利潤1.04萬億元,同比增長36%。銀行業績驕人,銀行從業人員的收入特別是高管的收入,也令其他行業望塵莫及。

  銀行業中,股份制商業銀行一些高管的年薪已經超過500萬元。2011年,深發展銀行行長的年薪為869萬元,招商銀行行長年薪為535萬元,民生銀行董事長年薪516萬元。水漲船高,這三家銀行員工的薪酬水平也是最高的,人均年薪超過或接近40萬元。

  除了銀行業,地産企業高管的薪酬也高得令人咋舌。作為地産“老大”的萬科公司,董事會主席年薪超過1500萬元,總裁的年薪也達到1300萬元,還有12位高管年薪在200萬以上。

  相比之下,中、農、工、建、交五大國有銀行,行長的年薪一般在100萬元左右,副行長則在100萬元以下,遠遠低於股份制銀行高管的平均水平。五大銀行的人均薪酬也比股份制銀行低了不少,人均年薪最高的達到27 萬元,最低的只有11萬元。

  國有銀行高管薪酬水平沒有“冒尖”,與近年來加強對國有金融機構高管薪酬約束有關。2009年,財政部出臺國有金融機構高管人員“降薪令”,規定國有金融機構高管薪酬,按不高於2007年度薪酬的90%的原則確定;2008年度業績下降的國有金融機構,高管人員薪酬再下調10%。從目前五大銀行高管的薪酬水平看,“降薪令”對於規範國有金融機構薪酬管理,確實起到了重要作用。

  如果説,銀行業的高薪酬還有業績高增長作為支撐的話,那麼證券行業人均年薪也高高在上,就更讓人想不通了。受證券市場持續低迷的影響,2011年證券業利潤大幅下滑。18家上市證券公司中,有12家利潤降幅同比超過40%,業績跌入五年來的最低點。然而,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證券業的人均年薪仍高達20萬元以上,比紡織服裝行業的上市公司人均5.4萬元的薪酬水平,高出了近4倍。

  “上市公司高管的年薪,不能想掙多少就掙多少,總得按他對企業的貢獻大小吧?企業經營得不好還要拿那麼高的報酬,真的是太説不過去了!”在北京一家證券公司的營業廳,不少股民表示,上市公司提出的高管薪酬方案,雖然也要提交股東大會通過,但中小股東幾乎沒有什麼發言權,實際上是高管自定薪酬,當然是越高越好。最後利益受到損害的,是上市企業和廣大中小股東。

  保險營銷員

  保障不如農民工

  “工資單”裏沒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社會上都以為我們賣保險、拿提成掙了大錢,實際上大多數的保險代理人收入並不高,甚至連起碼的‘三險一金’都沒有,保障還不如農民工。”年近50歲的魏女士,談到自己未來養老、醫療等保障,一臉的愁容。

  魏女士在北京一家保險公司做壽險營銷員,一幹就是十幾年。一直沒有底薪,收入都來自於推銷保單獲得的佣金。每賣出一張壽險保單,大約可以拿20%的提成。

  翻翻魏女士2011年的“工資單”,看到她的收入並不是很穩定,高的一個月收入一萬元出頭,低的時候只有3000多元。一年平均下來,每月收入大約在5000元左右。最令人驚訝的是,她的“工資單”裏並沒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這些項目,反而在一般工薪階層繳納的個稅外,還增加了營業稅、教育附加等其他稅費扣繳項。

  營業稅、教育附加都是面向企業徵收的,為什麼個人也要繳這些稅呢?

  “就是保險代理人的‘代理’二字,弄得我們裏外不是人:保險公司不承認我們是它的員工,稅務局收稅拿我們當‘個體老闆’看待。”魏女士訴苦説。

  目前,全國從事保險營銷的代理人有200多萬人,但保險公司只承認這些人的“代理”身份,而沒有員工的名分。也就是説,在保險公司眼裏,這些代理人相當於“個體戶”,幫保險公司賣保險獲取佣金。不是保險公司的員工,保險公司也就沒有責任為他們上“三險一金”提供養老、醫療等保障。

  魏女士説,雖然不是保險公司的員工,但保險公司對他們在管理上,卻和員工沒什麼兩樣,每天開會、記考勤,缺席還要扣錢。“最大的區別是在福利待遇上,一提這方面我們就成了外人。就連保險産品的介紹和宣傳材料,公司都要我們自己花錢買。”

  實際上,保險代理人承擔的責任,也遠遠超出“賣保險”的範圍。按理説,保險代理拿的是“賣保單”的佣金,但保險公司卻要求代理人還要為客戶提供後續服務。一張壽險保單的有效期長達十幾年、幾十年,代理人在此期間根據客戶需求提供服務,卻得不到任何報酬。“我幹了這麼多年保險,賣出去的保單成千上萬,積攢了這麼多客戶,提供服務要花費我大量的時間,可一分錢都掙不著,這太不公平了吧?”魏女士説。

  最讓魏女士糾結的,是稅負依然沉重。去年個稅改革,工薪收入者個稅“起徵點”提高到3500元,降低了稅率,稅負大大減輕。而保險營銷員作為非企業僱員,是按勞務報酬繳納個稅,根本享受不到這些給工薪階層的好處。

  同樣一個月收入5000元,工薪階層只需繳50多元的稅,我們卻要繳400多元,差得真不是一點半點。魏女士説,保險營銷員是一個規模龐大的勞動群體,幹的是工薪階層的活,掙的是工薪階層的錢,怎麼就被歸到“個體老闆”的行列,實在是消受不起。

  記者點評

  隨著近年來一些金融企業股改上市,行業薪酬水平呈現出快速增長態勢,個別金融企業對高管人員發放過高薪酬,與社會平均收入水平以及內部員工收入水平差距明顯拉大。

  推動形成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需要加強對收入過高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的雙重調控,合理縮小行業與行業之間,行業內高管與普通員工之間收入差距。在嚴格規範國有企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薪酬管理的同時,還應加強對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監管,通過市場機制和公司內部制衡機制增強約束力,改變高管自定薪酬狀況,切實維護中小股東的權益。通過多種手段控制收入分配差距的進一步拉大。

  營銷員的佣金收入實際為其個人提供勞動服務所得,徵收營業稅不盡合理,也不符合大多數的國際慣例。有關部門應從保險營銷員的根本權益出發,研究和解決保險營銷員不合理稅收和社保缺失的問題,更好地促進保險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熱詞:

  • 高管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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