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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房産稅難撼高房價 壓力或轉至後續購房者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5日 08: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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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房産稅取代有爭議的限購令進行樓市調控,寄希望於“房産稅”接過“限購令” 的接力棒來降房價,似乎已成為人們共識。可是,房産稅能降房價嗎?上海和重慶的試點已作出回答。

  房産稅為何難撼高房價

  房産稅為何難撼高房價?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最終決定價格的只能是供求關係而不是其他因素。中國樓市的供求關係有眾多因素,但核心是三個問題:

  一是城市化進程引發巨大剛性需求。2011年中國的城市化率超50%,比2001年(38%)提高約12個百分點。照此推算,年均城市化速度為1.2%。按此速度估算,每年平均有近1600萬農村人口轉為城鎮人口,它帶來的住房剛性與基礎性的需求是何等巨大。關於住房需求引發的房價大幅上漲,近年我們的認識陷於一個誤區,就是認為主要是投機性需求推動房價上漲,因此出臺了抑制投機性需求的限購令。可是,人們很少去想:為何投機者敢高價入市炒樓?難道他們沒考慮過其中的巨大風險?為何車價炒不起,唯獨樓價一再被炒高?沒有市場上漲的機會作為前提,誰敢投機?剛性與基礎性的需求才是房價上漲的主推力,投機性需求只是一個助推力而已。限購令執行一年多的事實表明,針對投機性需求的限購令從短期看雖能抑制房價繼續上漲,但從長期看,它為限購令取消後房價報復性反彈埋下隱患。因為限購向人們傳遞一個消息:住房是稀缺商品。強化了人們購買慾望和導致人們惜售心理。

  二是有限的土地供給。隨著近幾年城鎮化進程加速,房地産用地和企業用地不斷擴張,耕地一再受到侵蝕。目前中國耕地面積僅約為18.26億畝,比1997年的19.49億畝減少1.23億畝,中國人均耕地面積由10多年前的1.58畝減少到1.38畝,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40%。18億畝耕地紅線岌岌可危,保護耕地的壓力不斷增大。只要中國城市化與土地供給的矛盾還存在,大城市房價上漲就會成為常態。

  三是區域經濟和城市發展不均衡。如果中國區域經濟和城市發展均衡,有好多城市的教育、醫療、文化、交通、社會等水平都跟北上廣深相近,誰還想留在北上廣深呢?誰願意每天上班受堵車之苦?誰願意每個週末逛商場受擠人之罪?

  從理論角度看,作為持有稅的房産稅會增加投機成本,抑制投機性需求,降房價。但從實踐角度看,如購房需求旺盛,投機利潤大過持有房産的稅收支出,房産稅就可能被後續購房者接受,傳導和轉移這部分成本的結果必然是房價上漲。因此,在供小于求的情況下,任何增加的購買和持有成本,都只能轉嫁到購買者身上。從美國看,實行州差別化的地稅(類似持有稅)後,房價指數翻了2.8倍。持有稅的徵收並沒有抑制房價上漲。

  保障房缺位、房地産業私有化程度超越經濟發展階段也是房價上漲原因

  房價上漲除了供求關係外,保障房缺位也是重要原因。住房具有雙重功能——經濟功能和社會功能。經濟功能主要著眼于市場效率,社會功能更注重社會公平。衣食住是人生存的最基本支出,是人類的最基本生存權利。本人無能力,則應由政府保障。因此,房地産政策應同時考慮兩種功能。然而,我國過去的房地産政策過分強調經濟功能,保障房缺位,而靠打壓市場價格來滿足民眾對住房需求。還有,房地産業私有化程度超越了經濟發展階段。在經濟發展初期,由於大部分居民沒有足夠的購房能力,這時以公房為主。當經濟發展到一定的程度,社會出現較大比例的中産階級,此時,才以私有住房為主。土地資源較缺乏的國家,即使經濟發展程度較高,也保留了較大比例的公房。然而,從人均GDP角度看,我國經濟尚處於世界中下水平,但住房産權私有化程度高達89%,超過了發達國家水平。

  降房價的新思路

  對降房價,我們應建立新思路:第一,高房價是多種複雜因素形成,不可能一蹴而就。降房價出臺政策要立足價格長治久安,而不是短期效應。第二,解決供求關係失衡,土地供給難以大幅度增加,主要應從引導需求角度著力。從觀念和政策上,引導居民尤其是缺乏購房能力的年輕人和低收入者,轉向租房。第三,儘快建立和完善市場和保障兩種住房體系,當前應著重建立完善保障住房體系。第四,出臺房産稅應該同時改革現有土地出讓制度,將土地價格降下來,特別是改革70年出讓金一次性收取的制度。第五,取消土地財政的前提是要有一種新的地方財政制度,保證地方政府收入。

作者係廣東商學院教授

熱詞:

  • 房産稅
  • 限購令
  • 投機需求
  • 房地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