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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被解救兒童一律不得由買主繼續撫養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13日 03: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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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3月12日電 (記者史競男、陳菲、鄒偉)兩會期間,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與部分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就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進行座談,表示將認真吸收代表委員的意見建議,完善相關機制,不斷加大對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打擊力度。

  對於過去一年公安機關的打拐工作,代表委員表示認可。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説:“去年我遞交了‘關於加大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力度’的建議,公安部對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很重視,我對回復非常滿意。一年來,公安部組織了一系列的專項行動,我看到了實實在在的成效。”全國政協委員嚴琦説:“去年公安機關的打拐工作做得非常踏實,看到被救回的那麼多孩子,我很感動。”

  如何從根本上遏制拐賣犯罪,代表委員提出了自己的建議。全國人大代表張慶偉認為,應擴大DNA數據庫的容量,以便有利於相關信息的比對。全國政協委員尉中民建議要從重判刑,加大對拐賣犯罪的打擊力度。“買方市場不斬斷,賣方市場就難以杜絕”,全國人大代表王明雯建議加大對買方市場的處罰力度,同時應設立專門的機構解決被拐兒童解救後的出路問題。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認真聽取代表委員的建議,表示全國公安機關將始終保持對拐賣犯罪的高壓嚴打態勢,案件一天不破就一天不放棄偵查,絕不讓一個“人販子”漏網。將會同有關部門切實加大整治買方市場力度,對被解救兒童,一律不得由買主繼續撫養,讓買主“人財兩空”。同時進一步加強國際執法合作,深化湄公河次區域反拐進程,積極開展聯合行動、案件偵查,不斷完善相關工作機制,針對新形勢新特點不斷創新打拐方法,讓失散的家庭早日團聚。

熱詞:

  • 公安部
  • 代表委員
  • 犯罪
  • 撫養
  • 拐賣婦女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