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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産商應對“限購”招數多 一萬元可買購房資格

發佈時間:2012年02月28日 06: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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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調查發現 應對“限購”招數層出不窮 專家表示:只要限購持續 豪宅就難賣

  被限購了不要緊,你可以借你親戚朋友的“購房券”;你是外地人也沒關係,只要交一萬元手續費,可以將一張一年的稅費補繳單拿到你手上,購房資格立時便有了……在這兩三周對豪宅市場的調查中,記者發現,通過補辦稅單來取得購房資格的手段,依然在一手住宅市場、特別是針對改善性需求和高端消費群體的豪宅市場橫行。

  上周,記者來到位於濱江西的一線豪宅“君華天匯”,一名年青銷售接待了扮作看樓客的記者。記者表示自己已經有了兩套房,明顯已經被限購了。

  在豪宅的買賣中,像這樣有興趣但沒資格的客戶不少。在這名銷售的記錄本上,記者赫然看到某個客戶的登記資料上寫著“以父親的名義購買”。

  暗訪:父母是外地的?

  一萬元給你辦妥繳稅單

  寒暄之後,銷售給記者一顆“定心丸”,“如果有誠意的話,沒資格肯定能搞掂。”記者表示,父母並不是廣州戶口,在廣州沒有工作,更沒有納稅證明、社保證明。按照廣州的限購政策,非戶籍境內居民要購房的話,必須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一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者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只要給你父母補繳一年稅費就可以了。”銷售補充,“很多客戶都是通過補辦納稅證明這一渠道完成交易的。”問題是,“過了60歲,還能繳稅嗎?”對方的回答依然是肯定的,他們可以提供稅單。購房者下單之後,由他們幫忙辦理各種手續。當然了,這一項服務他們需要收取費用10000元。

  銷售表示,他們大概是按照客人每月8000多元的收入繳稅的,每個月稅費大約是400元,一年就是4800元左右,這些錢是直接交給稅務機關的,而剩下的就是給代辦機構的手續費。

  銷售還表示,在明年10月(收樓之前),樓盤還可以提供一次改名機會。“如果那時候限購政策取消的話,你可以將你的父母的名字換回來。”銷售強調,限購總會取消的,只是時間問題。

  揭秘:用公司名義買

  甚至不惜打官司買

  那麼,其他的豪宅是不是也通過這樣的手段來達到銷售目的?“廣州可以賣一換一。”保利天悅的銷售告訴記者。在愛群薈景灣,銷售小姐表示,只要客戶想購房,有的是辦法。

  記者了解到,用補繳稅單來達到購房資格目的的途徑,並不是豪宅專用,在其他普通住宅、二手房的交易過程中也有這一應對辦法。樓盤銷售或者二手代理只要找到勞務公司便可輕鬆搞掂。

  中國房地産經濟研究院院長謝逸楓向記者表示,近期增城一公司就説只要兩萬元,工資單、納稅證明、社保證明,全部搞掂。

  而且辦法並不是只有這一個。廣東中原地産項目部總經理黃韜告訴記者,相對來説,豪宅在被限購中,所受的影響反而小一點。原因就在於有錢人的辦法多,可以用親戚朋友的名義買,或者用公司的名義買,還有的甚至用打官司的方式買。

  部門説法:

  “漏洞”很難杜絕

  這種漏洞,是否能夠杜絕?記者在海珠區地稅服務廳了解到,要辦理個人納稅證明,必須要由工作單位來辦理。如果是外地戶口,只要他找到願意挂靠的單位,而該單位願意為其繳稅也行。稅務部門只認勞動合同,其他的很難甄別。

  而對於房管部門來説,蓋著稅務部門公章的納稅證明豈能不認?他們更無法去甄別購房者是不是為了購房資格做了假證明,把關還是需要稅務部門。

  制度探討

  限購效應初顯 呼籲房産稅替代

  黃韜表示,限購持續的話,有的規避限購的方法風險大,老方法也不能常用。所以從去年下半年到今年上半年,豪宅的成交明顯回落。

  韓世同表示,應該在一定時期、一定條件下允許購買第三套房子,比如高端住宅。不過,黃韜表示,差別性限購政策會很難做,還是建議用房産稅來替代限購政策,因為“樓價不一定會因限購而下降”。

  記者在“君華天匯”同銷售人員的對話

  記者:“房子是很不錯,但沒購房資格怎麼辦?”

  銷售:“這個不用擔心,可以用親戚朋友的名義啊。”

  記者:“房子這麼大的事情,用別人的名字怎麼放心?”

  銷售:“那有孩子吧,孩子多大了?”

  記者:“才兩三歲啊,有買房資格嗎?”

  銷售:“如果16、17可能還有辦法,兩三歲離18太遠了。”

  記者:“滿了18歲就有購房資格了?”

  銷售:“是。還可以用爸媽的啊。”

  記者:“我爸媽不是廣州戶口,也沒有工作,沒有社保證明啊。”

  銷售:“這個放心,我們肯定會幫你搞掂的。”

  新聞鏈結

  多數豪宅銷售不違規代辦購房資格?

  可找公司代辦

  記者在珠江公園南門對面的頤德公館看到,這個每平方米均價四萬五的樓盤售樓部裏,銷售人員比買家還多。當記者詢問自己在廣州已有多套物業,是否還能購買時,銷售人員的熱情態度有所轉變:“那你就買不了房了。”當被問及如利用外地親人的名義購買是否可行時,銷售人員表示,除非能提供外地親人在廣州一年的繳稅證明或社保證明,否則無法購房。

  在珠江新城冼村路與臨江大道交界的“博雅首府”,記者走進售樓大廳時發現,根本沒有買家在場。當記者提出擁有多套物業的情況,大廳唯一的一名銷售人員立馬回復:“現在限購政策還有效,你沒辦法買多套物業了。”記者表示自己有辦法幫自己在外地的家人辦好稅收證明,銷售人員説: “我們不保證你的證明能過,你們自己搞定。我們不負責這一塊。”

  在花城大道的“嘉裕君玥公館”,銷售人員面對記者的疑問很熟練表示:“如果你有關係找公司辦到納稅證明,就可以買多一套房子。”不過,當記者詢問可否代辦時,這名銷售人員笑稱買家必須自己“搞掂”。 (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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