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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雲鶴終審被判賠10萬 自稱扶摔倒老人未被認定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21日 05: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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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受關注的天津許雲鶴案1月19日二審宣判。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駁回許雲鶴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審判決。此為終審判決。

  此前,許雲鶴因與王秀芝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不服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按照二審判決,許雲鶴應按40%的責任比例賠償王秀芝1489.18元。此外,許雲鶴還應承擔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償限額內的107117.16元。事發時,他違法駕駛未及時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

  司法鑒定認定許雲鶴撞人

  此案緣于2009年10月21日的一起交通糾紛。車主許雲鶴駕車遇上了橫穿馬路隔離護欄的行人王秀芝。王秀芝倒地受傷,指認是由許雲鶴所撞。許雲鶴則表示自己的車輛並未與王秀芝發生接觸,而是在這位老人倒地後,好心上前攙扶反被污衊。2010年12月15日,王秀芝向紅橋區人民法院起訴許雲鶴。2011年6月,法院一審判決許雲鶴賠償王秀芝各項損失108606.34元。

  不服一審判決的許雲鶴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2011年8月22日,此案二審開庭。開庭前,許雲鶴在網上講述個人遭遇,引起關注。

  判決書指出,本案的爭議焦點是王秀芝的腿傷是否為許雲鶴的駕車行為所致。由於涉案交通事故沒有現場監控錄相或者目擊證人等直接證據,只能根據相關的證據予以認定。根據現場勘驗筆錄、事故現場圖及照片,事發時許雲鶴所駕車輛的位置符合該車在緊急情況下向左避讓並制動形成的狀態,“可以排除該車平緩制動停車的可能性”。

  此外,根據對王秀芝傷情成因的鑒定結論,王秀芝右膝部的損傷特徵符合較大鈍性外力由外向內直接作用於右膝部的致傷特徵,且右下肢損傷高度與許雲鶴所駕車輛的前保險杠防撞條的高度在車輛制動狀態下相吻合,“該損傷單純摔跌難以形成,遭受車輛撞擊可以形成”。

  法院依據雙方當事人的共同抽籤,確定由司法部司法鑒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司法鑒定中心作為王秀芝腿部傷情成因的司法鑒定機構。鑒定意見書沒有直接指出王秀芝的損傷就是許雲鶴駕車碰撞所致。但法院認為,在交管部門處理本案交通事故的過程中及一、二審期間,許雲鶴一直主張看到王秀芝跨越護欄時摔倒受傷,從未辯稱事發當時還有任何第三方致傷的可能。同時,從王秀芝尚能從容跨越護欄的行為分析,也可以排除王秀芝在跨越護欄前已被撞受傷的可能。因此,司法鑒定中心的鑒定結論與事故現場圖、照片、勘驗筆錄、當事人述稱等證據可以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足以認定王秀芝腿傷係許雲鶴駕車行為所導致,許雲鶴的駕車行為與王秀芝的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許雲鶴主張王秀芝是自行摔傷,自己是停車救助的理由不能成立。

  機動車和行人過錯責任四六開

  關於過錯責任的確定問題,二審法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王秀芝橫穿馬路,跨越中心隔離護欄,且不注意往來的車輛,以致發生交通事故受傷,是引發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許雲鶴駕車未能及時採取有效的措施,迅速處理前方出現的緊急情況,對於交通事故的發生亦負有一定的責任。

  法院認為,根據許雲鶴、王秀芝在交通事故中的過錯,許雲鶴應當承擔王秀芝損失的40%。但是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産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因此,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屬於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其目的是為了保證任何不特定第三人受到機動車交通事故損害時能夠依法獲得及時有效的醫療救治和經濟保障。在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沒有履行法定投保義務情況下,如果讓受害人承擔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的相應損失,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立法本意。許雲鶴違法駕駛未及時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上路行駛,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最終,法院判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的責任即107117.16元應由許雲鶴承擔,其餘損失3722.96元,根據4:6的責任比例,許雲鶴應按照40%的責任比例賠償王秀芝1489.18元,總計賠償王秀芝各項損失108606.34元。

  許雲鶴決定申訴

  對於這一判決結果,許雲鶴1月19日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自己正在準備相關材料,將向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申訴。他認為鑒定書是“有傾向性的”。

  許雲鶴還表示將懸賞11萬元尋找當時的目擊證人,還原事實真相。

熱詞:

  • 許雲鶴
  • 終審判決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損傷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