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慈善組織透明度現狀堪憂 缺少問責阻礙走向透明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30日 07:1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中國慈善透明報告(2011)》稱慈善組織透明度平均33分
  8%受訪公眾滿意慈善透明度 

  “接受了多少捐贈款物?”“這些情況能在接受捐贈後多長時間公佈?”“捐的錢用到哪了?”“慈善組織的工作成本和行政開支是多少?”2011年,“郭美美事件”引發了慈善信用危機,善款去向成為公眾較為關心的問題,這也對公益慈善組織的透明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項針對1063名網友開展的問卷調查顯示,有8%的受調查公眾對公益慈善組織的信息公開狀況表示滿意,76%的被調查公眾表示未收到任何慈善組織的信息,而對於社會公眾最為關注的財務信息,僅有3%的受調查公眾表示獲得過。這是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12月29日發佈的《中國慈善透明報告(2011)》(以下簡稱《報告》)中的主要內容。

  據了解,受民政部委託,從2009年開始,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開始研發“中國慈善透明指數”體系,每年發佈年度慈善透明報告,今年選取了東部、中部、西部不同地區、國家級和地方的1000家公益慈善組織,涵蓋了我國公益慈善組織的三種主要形態:擁有官方背景的紅十字會系統、慈善會系統以及基金會,此外,還選取了部分開展慈善活動的民辦非企業單位、草根組織進行監測。

  慈善組織透明度現狀堪憂

  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負責人介紹説,按照慈善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公眾獲取便利性四個方面,監測設置了多項指標,每項指標滿分為100分,接受調查的1000家慈善組織的平均分為33分,如果以33分為及格分,達到33分的有483家;以60分為及格分,達到及格線的只有82家。

  記者注意到,中國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這些大型公益慈善組織的透明指數排名都很靠前,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分別在公募基金會中排名第二和第三,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和中華慈善總會分別在紅十字會系統和慈善會系統中排名第一,而這些組織因為信息不透明,都曾經在今年遭受過空前的質疑。

  “這説明了我國慈善行業透明之路才剛剛開始,矮子裏面拔將軍,33分的平均分就是我國慈善組織透明度現狀。”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負責人表示。

  在接受網絡調查的公眾中,選擇“很關注慈善組織信息”的人佔64%,與2010年相比,這一比例提高了10%;表示不關注的人佔14%,與2010年相比,這一比例降低了13%。可見,2011年公眾對慈善信息公開的關注度有了進一步提高。

  今年公眾希望獲得信息的熱情儘管比去年有了較大提升,但還是只有24%的公眾表示曾經獲得過公益慈善組織的信息。

  僅有8%的受調查公眾對公益慈善組織的信息公開狀況表示滿意,這一比例與2010年的9%相比,略有下降。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一是與今年持續的慈善“問責風暴”和網民對整個社會誠信的質疑情緒蔓延有關,另外也説明包括捐贈人和受益人在內的社會公眾的權利意識、問責意識提高較快,微博等新媒體技術使信息獲取方式改善較大,而慈善組織的透明度建設速度緩慢。

  缺少問責阻礙慈善走向透明

  事實上,我國一些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對公益慈善組織的信息披露作出了規定,但由於條文粗疏、覆蓋面窄而成為“花瓶規定”。1999年出臺的公益事業捐贈法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規定只有一句話:“受贈人應當公開接受捐贈的情況和受贈財産的使用、管理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基金會管理條例》、《基金會信息公佈辦法》只能約束基金會,現實中也鮮有基金會因為信息披露不及時、不完整而受到處罰。

  2004年6月1日開始施行的《基金會管理條例》,只是提出“公募基金會組織募捐,應當向社會公佈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等”,條文大而化之,進而導致了約束力的孱弱。《基金會信息公佈辦法》雖然規定了除年度工作報告外,基金會公佈信息時,可以選擇報刊、廣播、電視或者互聯網作為公佈信息的媒體,但是2010年成立的基金會中心網收錄的1900多家基金會中沒有網站的佔2/3,而那些有網站的基金會中也有170家已經不再更新頁面。

  有學者總結了公益慈善組織不願披露相關信息的四個原因:第一,沒有信息披露的壓力,既然政府主管部門沒有強制規定,不披露不會受到處罰,能不披露就不披露;第二,沒有信息披露的動力,披露了信息不會得到好處;第三,沒有信息披露的能力,信息的收集、整理、發佈,需要有相關的人員和技術支持,很多中小型公益慈善組織難以做到,因此只披露最基本的信息,甚至不披露;第四,沒有信息披露的財力,無論採用什麼形式,發佈信息都需要成本,對那些經費緊張的草根公益慈善組織而言,做這些無能為力。

  《慈善捐助信息公開管理辦法》有望明年出臺

  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副司長徐建中今天表示,民政部將在《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開指引》的基礎上,研究制定《慈善捐助信息公開管理辦法》,以民政部部頒規章的形式,對慈善捐助信息公開進行剛性規範,明年有望出臺。

  前不久公佈的《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開指引》是我國公益慈善領域首個有關信息公開的指導性文件,明確了公益慈善機構公佈捐助信息的時限、內容,日常性捐助應在7個工作日內披露信息,重大事件應在收到捐贈後24小時內披露信息。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公眾對於慈善信息透明的要求漸趨高漲,慈善立法短期內難有實質突破,只有先立出一個規矩,儘管不完美,並且沒有強制執行力,但總比沒有強,至少給今後的公益慈善活動指明了實現信息公開的路徑。

  徐建中還表示,民政部已在11月啟動了“中國公益慈善信息報送平臺”的建設,希望通過建立覆蓋全國的慈善捐助信息報送制度和報送網絡,推動公益慈善信息在慈善組織和社會公眾之間有效傳播,此外,還將推動建立慈善行業信息公開的可操作性標準,細化信息公開範圍,把信息公開的方式和程序具體化。(記者 王亦君)

熱詞:

  • 慈善組織
  • 問責
  • 報告
  • 信息披露
  • 基金會管理條例
  • 中民
  • 基金會信息公佈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