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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讀足壇反腐案 稱楊一民可能獲刑十年以上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4日 06: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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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3日,隨著前國家體育總局足管中心官員范廣鳴等13名被告人走出遼寧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中國足壇反賭掃黑風暴第一階段的庭審也宣告收官,這13人已經是本批鐵嶺、丹東出庭受審的最後一批被告人。

  中國網絡電視臺消息:足壇反腐系列案件第一階段的開庭審理告一段落,公眾尚有不少疑問,比如何時宣判等。對此,律師萬方亮認為,楊一民有判10年以上的可能。

  備受關注的足壇反賭掃黑系列案件在五個庭審日後,首階段的開庭審理工作暫時告一段落。對於本週庭審的犯罪嫌疑人,法庭均未當庭宣判。關於他們的刑期和今後庭審的動向,還需通過當地法院的進一步公告才能得知。

  張建強、陸俊、楊一民等人將面臨怎樣的法律裁決?何時才能宣佈判決結果?帶著上述公眾關心的問題,中新網記者採訪了中淇律師事務所律師萬方亮。

  前足管中心副主任楊一民是此次受審級別最高的足協官員,檢方指控他先後40余次收受20余個單位或個人的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25.4萬元,已構成受賄罪。

  萬方亮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於受賄罪有嚴格的標準,根據楊一民的案情,“可以判十年以上,死刑都有可能。”但他同時表示,經濟犯罪案件一般不判死刑。

  通過電視轉播鏡頭,全國球迷都看到了楊一民在庭審過程中幾度落淚、失聲痛哭的窘態。他的這些舉動是否會在量刑時起到一些作用?萬方亮説,(痛哭等)不是法律規定的量刑情節。但法院會根據悔罪表現,酌情量刑。 

  此次審理中,“受賄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頻頻出現。萬方亮解釋説,兩者的主要區別是身份主體不一樣。受賄罪是對國家工作人員而言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是後來出來的,以前沒有”。

  多傢俱樂部捲入足壇反腐系列案件,他們將遭遇何種處罰也備受關注。萬方亮説,“如果是為了單位謀利益,可能構成單位行賄罪。如果是個人行為,就構成行賄罪。”具體如何處罰,還是要依情節和數額而定。

  對於本週庭審的犯罪嫌疑人,法庭均未當庭宣判。涉案人員的刑期和今後庭審的動向,也成為公眾關心的一個焦點。萬方亮表示,這個案子牽涉人比較多,案情比較複雜,宣判時間“不太好説”,也不清楚是否還需要開庭。

  他説,一般重大的刑事案件,需要合議完之後再宣判。如果認為事實還沒有查清楚的話,有可能重新開庭。(文字來源:中新網)

 專題:中國足球反賭案開審

【庭審】

    足球反腐系列案件庭審:萬大雪

   到了下午4點,記者們按照常規時間趕到法院,希望能夠堵住萬大雪的律師,但是被告知早就已經離開了。原來,萬大雪的案情比較簡單,就是收了成都謝菲聯老闆許宏濤的錢物,在比賽中幫助成都謝菲聯,所以僅僅一個半小時就審理完畢,萬大雪本人對此也供認不諱。 >>>詳細

    足球反腐系列案件庭審:陸俊

    陸俊被檢方指控犯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共計2大項共7條罪名,受賄累計金額共81萬元。陸俊在庭審中,承認了7個犯罪事實,涉及81萬元人民幣。1999-2003年間,陸俊通過收受賄賂,為相關單位在比賽中謀取便利共計受賄71萬元。同時,陸俊又通過自己在足球圈中的人脈關係,為他人牽線搭橋共計受賄10萬元。  >>>詳細

    足球反腐系列案件庭審:黃俊傑

    庭審過程當中,當公訴人念到黃俊傑的時候,黃俊傑失聲痛哭,足足有兩分鐘。  >>>詳細

   足球反腐系列案件庭審:王鑫

  與前一天楊一民長達九小時的馬拉松審判相比,昨天的庭審十分“閃電”,僅僅一個半小時,王鑫以及劉心斌、劉彤三個被告人就審理完畢,以至於很多記者都措手不及沒來得及採訪>>>詳細

    足球反腐系列案件庭審:楊一民

    楊一民陳述達10分鐘,“由於對法律不了解,沒想到平時交往的往來費用會構成犯罪。我對不起黨的培養,對不起球迷,對不起家人”。他認為法庭的指控“完全依據事實”,使他有一個公正受審的機會,“我希望法庭在判決時根據事實做出公正判決”。>>>>>詳細

    足球反腐系列案件庭審:呂鋒

    昨天上午(12月21日),除了陸俊一案外,丹東中級人民法院還開庭審理了中超公司原總經理呂鋒一案。不過在法庭上,呂鋒否認自己送錢給中國足協原副主席南勇的行為是行賄:“只是感謝他多年的栽培!” >>>詳細

     足球反腐系列案件庭審:張建強

    今天(12月19日)原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秘書長、女子部主任張建強出庭受審。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首先拉開中國足壇反賭掃黑系列案件庭審大幕。 >>>詳細

【專訪】

      專訪南勇 李冬升 黃俊傑 楊一民 蔚少輝

【相關評論】

    專家:掃黑案會有死刑

    評論:足球最大問題是功利思想 根子在足協   

    焦點訪談:足壇反腐再聚焦(20111219)

    中國足球“明碼標價” 裁判“照章”收費

    南勇、謝亞龍等“前腐後繼”的警示

    非要拔出“蘿蔔”才帶出謝亞龍這“泥”?

    “足壇反腐”拒絕矇混過關!

【審判時間表】

  12月19日8時30分:張建強受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第21法庭)。李志民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第14法庭)

  12月20日8時30分:王珀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詐騙、丁哲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第14法庭)

  12月20日8時30分:成都謝菲聯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青島海利豐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及被告人杜允琪、劉紅偉等18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職務侵佔、非法拘禁、妨害公務(第1審判庭)

  12月21日8時30分:楊一民受賄罪(第14法庭)

  12月22日8時30分:王鑫、劉心斌、劉彤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開設賭場(第21法庭)

  12月20日9時:黃俊傑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第4法庭)

  13時30分:周偉新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第4法庭)

  12月21日9時:陸俊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第4法庭)

  13時30分:萬大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第4法庭)

【足壇反賭風暴回顧】

    2009年10月:南粵足壇率先地震

    2009年10月16日,前廣東雄鷹隊老闆鐘國健被警方控制。這一消息起初並沒受到媒體的足夠重視。但緊接著一名涉案的建築工程老闆和廣州市足協官員楊旭因涉嫌行賄被警方帶走,南粵足壇空氣頓時陷入緊張氣氛,隨後前廣州俱樂部數位高官也進入了警方的視野。

    2009年11月25日:首波重磅炸彈

    公安部當天授權新華社播發了“王鑫等人涉嫌利用商業賄賂操縱國內個別足球比賽結果”案件的初步情況。揭露了中國足球已經形成的一個由圈內熟人組成的黑利益鏈條。這其中有買有賣、有假有賭。毒瘤已腐蝕中國足球爛到了骨頭裏。

    2010年1月21日:反賭升級 “南楊張”落網

    1月20日,體育專業媒體《體壇週報》報道了南勇、楊一民、張建強三名足協要員神秘失蹤的事件。翌日,公安部證實,為查清利用商業賄賂非法操縱國內足球聯賽和賭球的幾起重點案件事實,遼寧公安機關專案組此間依法傳訊了中國足協副主席南勇、楊一民、原裁判委員會主任張建強到案接受調查。

    2010年2月23日:足協勒令成足廣藥降級 陸俊被曝落馬

    2月23日,足協公佈了對涉假球隊的處罰,廣藥隊和成都謝菲聯被降至中甲;青島海利豐則被取消註冊資格,罰款20萬元人民幣。

    3月1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證實,中國足協副主席南勇、楊一民,裁判委員會原主任張建強因操縱足球比賽涉嫌收受賄賂犯罪,經檢察機關批准,予以依法逮捕。

  5天之後,媒體曝光前中超“金哨”陸俊和著名裁判黃俊傑已被相關部門帶走,協助調查。

    2010年9月12日 “大魚”浮現 謝亞龍等三人被警方立案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9月12日證實,原中國足協副主席謝亞龍等人已被立案偵查。10月5日,公安機關足球打假反賭專案組透露,9月初被公安機關立偵查的謝亞龍、李冬生、蔚少輝因涉嫌操縱足球比賽,收受賄賂犯罪,經檢察機關批准,被依法執行逮捕。

    2011年11月21日 波瀾再起 央視確認反賭案即將開庭

    11月21日的《足球》報率先曝出,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即將開庭審理相關犯罪嫌疑人,這也將是反賭案的第一次開庭審理。

    從12月10日起,從《焦點訪談》到《面對面》,再到深度欄目《新聞1+1》,一系列的專訪和評論都鎖定了足球話題。據《焦點訪談》透露,現在謝亞龍、南勇等一大批原足協官員已被逮捕,即將被送上法庭。 (文字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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