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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頻發VS剛性需求 校車安全發展的出路解讀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21日 13: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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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宇通客車 製圖:蔡華偉

  核心提示

  日前,甘肅省正寧縣榆林子鎮發生的幼兒園校車事故再次敲響警鐘,校車安全問題再次引發社會關注。

  校車事故為何屢屢發生?校車實際運營現狀如何?誰該為校車安全負責?對校車的剛性需求誰來滿足?本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11月18日下午5時許,地處城鄉結合部的山西太原市杏花嶺區某小學,校門口停放著幾輛微型麵包車。記者在不遠處觀察,不到一刻鐘,一輛7座的微型麵包車硬是擠進了十幾個孩子,車門勉強關好後便發動離開了。

  記者開車跟隨,很快,這輛微型麵包車駛上了307國道,國道上運煤的大貨車川流不息,裝載著小學生的麵包車穿梭于貨車車流中,讓人十分揪心。

  各地頻現校車超載現象

  接送車大多為麵包車,往往幾十個孩子擠一輛車

  11月17日下午,廣州白雲交警二隊發現一輛負責接送新科幼兒園孩子的校車,額定載員19人,但裏面擠了27個人。而另一輛負責接送龍歸中心幼兒園孩子的校車相關設置不符合校車標準,其額定載客人數是26人,實際載了43人。

  而在江西南昌市,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部分幼兒園也存在著超載接送現象。11月7日下午,南昌市高新區交警大隊交警截獲了一輛超員比例高達330%以上的“瘋狂校車”:車上額定載客人數為12人,可是除了50名幼童,還有一名隨隊老師和一名司機,總共載了52人。

  記者在南昌市高新區、青山湖等地調查時也發現,接送學生的車輛大多是麵包車,一般都超載嚴重。

  據了解,從江西的統計情況來看,目前統計在冊的中小學生接送車輛共611輛,其中273輛不在教育部門與交警部門監控之下,佔總數的44.68%;而幼兒園幼兒接送車輛統計數為3926輛,其中1244輛屬“黑校車”,佔總數的31.68%。

  農村學生對校車需求較大

  “黑校車”和“超載校車”多集中于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等

  一位教育部門相關人士介紹説,目前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都是“劃片招生、就近入學”,城市中學生家庭住址一般距離學校不遠,校車需求不大。坐校車的學生中,“流動人口的小孩、農村留守兒童佔很大比重”。

  據了解,“黑校車”、“超載校車”多集中于中西部、農村地區、城市外來人口聚集區、城鄉結合部。有學者統計近5年媒體報道的74起校車安全事故數據後發現,在死亡人數中有74%是農村學生;49%的校車事故發生在義務教育階段,50%在幼兒園。

  記者調查發現,農村學生對校車需求較大的原因,是因為撤鄉並鎮帶來學區及學校佈局調整,學區服務覆蓋面加大,導致部分學生路途偏遠必須乘車,尤其是農村中小學和幼兒園;同時,為爭奪生源,部分城鄉民辦幼兒園主動出車接送學生。

  那麼,為何屢屢出現校車“瘋狂超載”?記者從山西校車的調查情況中發現:首先,社會車輛兼營學生接送是為增加收入,若收費高則無競爭力,因此超員超載、薄利多銷成其盈利的主要途徑。

  其次,這些接送車輛車主、駕駛員存在僥倖心理,認為核定載客人數是成年人,小學生、幼兒體重輕,兩個都抵不上一個成年人。

  第三,因為學生住家分散、正規營運公交沒有向街道、村組延伸,因此這類車輛大多在鄉鎮內的村級公路上行駛,由於交警、路政稽查人員較少,駕駛員認為車況差一點沒關係。

  儘管不少家長早就意識到校車安全的隱患,但迫於無法接送等種種無奈,仍不得不把孩子送上一輛輛擁擠的校車。

  校車經營長期“入不敷出”

  買車養車成本高,校車以校方租賃為主,難以規範

  校車安全讓人揪心,更讓人擔心的是,“吃力不討好”讓校車很難規範。

  “一輛校車幾十萬,誰來出這個錢?”“即使學校出得起錢,車輛的保養等費用怎麼辦?”南昌市某幼兒園後勤負責人為記者算了一筆賬:以一台金盃麵包車為例,油錢一年2萬元左右,司機工資2—3萬元,再加上車輛保險和維修保養費用等,一年下來5—6萬元的開銷。這筆開銷,對於很多學校來説並非小數目。

  從廣州的情況看,目前校車均由使用學校自行負責購買或租用。一位民辦學校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廣州的民辦學校沒有政府財力支持,各項支出都是靠學生的學費和投資方投入,本已不寬綽,而在接送學生的校車方面,更是長期“入不敷出”。

  以海珠中學為例,目前有6輛校車,包括5輛大巴、1輛中巴,連校車帶司機都是學校向社會上的單位長期租借。“學校養不起專職司機,而且買輛車要10多萬元,要10多年才回得了本,更不要説養車了。據我了解,其他民辦學校也很少有自己養校車的。”該校校長郭開枝表示。

  調查發現,在山西靈石縣乃至整個山西省,沒有校車屬於普遍現象。

  據教育部門有關人士分析,一是政府買不起,由於教育領域支出在財政支出中比例較固定,依目前格局各級財政部門很難再對校車採購投入大額資金;

  二是公立學校和幼兒園養不起校車。目前公立學校和幼兒園的日常運轉主要依靠財政撥付的公用經費,現有公用經費水平只夠維持學校日常運轉,即使政府為學校採購校車,公立學校幼兒園也沒有多餘的錢用於維護校車運行。

  要麼不辦校車,要麼自己租賃,在這種狀況下,國家出臺的校車標準很難得到有力執行。

  沒人願擔的責任誰來擔

  校車問題非某一個部門能夠解決,但政府不能缺位

  不辦校車,還緣于不願擔責,這是很多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的難言之隱。一些老師透露,現在一些學校有專門的車接送學生,卻不會去相關部門登記,他們就怕“出事擔責任”。

  為千方百計規避可能發生的事故責任,很多民辦學校都與司機簽訂了挂靠合同,校車在外發生事故後,賠償責任人是車輛實際所有人(即司機或校車承包商)及相應保險公司,學校作為名義上的車主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記者在南昌市教育系統採訪時發現,大部分校車是挂靠在幾家固定公司裏的。很多中小學、幼兒園都認為,如果車輛不是學校的,交通安全就與學校無關,學校也管不了。

  一些利用自有車輛接送學生的學校、幼兒園,由於大多未在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政府監管也難以到位。青山湖區教育體育局局長胡小明説,3年中,只有一所學校到局裏蓋過章、備過案。

  學校不願負責,那麼,校車究竟該由誰管,教育主管部門,交通部門,還是公安部門?安全發展,出路何在?

  有專家認為,對於校車管理,之所以各部門監管職責劃分不清,是因為,校車是學校為學生提供的一種交通運輸服務,還是屬於政府部門提供的公共服務,或者是一种經營性質的行為,這個問題目前還不清楚。

  山西省人大代表張月芝分析,目前交通、公安、教育、安監等多部門都負有監管職能,但又各有實際困難。“教育部門熟悉情況但無直接管理權,交警有路面執法權但無法全程監管,加之部分車輛採取‘遊擊戰’逃避執法部門監管,造成了目前‘教育部門管不了,職能部門抓不著’的局面。”

  “校車問題並不能寄希望由某一個部門負責解決,但是,政府不能缺位,應該承擔起監管責任。”採訪中,專家的觀點非常一致。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全國政協委員李藍認為,校車的利潤率較低,責任較大,如果完全交給自由競爭的市場,恐怕不會有企業願意辦校車。而且,推廣校車需要多方面資源,是單純的社會力量沒有能力提供的。比如立法保證校車的路權,完善校車的標準;交通部門、教育部門等多方協調配合等。所以,政府必須承擔起主導責任,推動校車工程。

  北京師範大學教育學部教授袁桂林也認為,政府應該在辦校車的時候,起到主導、協調、監督、服務、保障的作用。政府不一定要具體的負責校車的購買、運營等事務,但可以鼓勵企業、學校來辦校車,政府負起監管責任,並承擔一些統籌規劃的工作,比如路線的設計等。

  山西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譚克儉則建議,在目前政府財政無法有效滿足為公立教育機構購置校車的情況下,可以引入社會仲介和資本,通過招標或是承包的方式,在政府的有效監管下,將校車經營社會化企業化,利用社會化資本為公共教育提供服務。

熱詞:

  • 留守兒童
  • 校車問題
  • 安全事故
  • 教育行政部門
  • 海珠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