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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視點:揭開“中非希望工程事件”三大疑點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9日 07: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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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視點)揭開“中非希望工程事件”三大疑點
——國僑辦、民政部、事件當事人等回應公眾質疑

  位於北京市海淀區大恒科技大廈內的世界傑出華商協會北京辦事處,“中非希望工程”官網公佈的捐款熱線和地址均為該處(8月23日攝)。近期,24歲的盧星宇因在微博發佈“‘中非希望工程’執行主席”“管理20億元項目資金”等內容引發社會強烈關注。隨著事件不斷發酵,“中非希望工程”當事方——世界傑出華商協會和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飽受公眾質疑。境外社團“世華會”在境內開展活動是否合法?“中非希望工程”是否違規?青基會收取捐款的10%作管理費用是否合規?圍繞三大疑問及事件的警示意義,新華社記者採訪了權威部門,國務院僑辦、民政部及“中非希望工程”事件當事人一一回應。新華社記者 張宇 攝

  新華網北京9月8日電(“新華視點”記者周寧、李德欣、張宇)近期,24歲的盧星宇因在微博發佈“‘中非希望工程’執行主席”“管理20億元項目資金”等內容引發社會強烈關注。隨著事件不斷發酵,“中非希望工程”當事方——世界傑出華商協會和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飽受公眾質疑。

  境外社團“世華會”在境內開展活動是否合法?“中非希望工程”是否違規?青基會收取捐款的10%作管理費用是否合規?圍繞三大疑問及事件的警示意義,新華社記者採訪了權威部門,國務院僑辦、民政部及“中非希望工程”事件當事人一一回應。

  境外社團“世華會”在境內開展活動是否合法?

  【記者調查】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民政部《取締非法民間組織暫行辦法》均規定,未經登記,擅自以社團名義進行活動的,屬非法民間組織,應予以取締並沒收非法財産。“民政部全國性社會組織查詢系統”中沒有任何關於“世界傑出華商協會”的登記信息。

  【“世界傑出華商協會”主席盧俊卿】我會是以華商500強為核心、以華人億萬富翁為主體的全球性華商組織。它在香港成立,係社團與工商雙重註冊,註冊名稱分別為“世界傑出華商協會(法人代表:盧俊卿)”和“世界傑出華商協會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盧俊卿)”,北京代表處註冊號為110000400160767。

  我會在境內以社團名義從事慈善活動,如與有關機構聯合舉辦活動,協會只負責公益部分的服務,市場化部分授權“天九儒商投資集團(法人代表:盧俊卿)”對客戶提供服務,收取相應服務費,並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天九儒商”支持“世華會”與中國青基會共同開展“中非希望工程”活動,並承諾自2011年至2020年,每年向青基會捐款人民幣1000萬元,用於非洲各國實施希望工程項目。

  【國僑辦】我辦從未收到任何有關“世華會”涉僑活動的報批申請。我辦發現,自1990年以來,一些名不副實的所謂“世界性”華僑華人社團或組織,打著“全球”“世界”“國際”等旗號開展各種涉僑活動,對內影響我僑務工作的正常開展,給一些地方的社會穩定和對外合作造成損害;對外混淆視聽、誤導輿論,損害海外僑胞的整體形象,招致海外華僑華人的質疑和反感,影響十分惡劣。

  我辦認為,這類組織的主要特點有四:一是名不副實,浮誇會員數字;二是境外註冊、境內活動;三是活動虛張聲勢,經常借人民大會堂、釣魚臺等國家重要活動場所作為其活動舉辦地,並謊稱與我國家領導人有密切聯絡,濫用或非法盜用知名人士題詞和題字進行浮誇宣傳以抬高身價、撈取資本;四是借會斂財,未經許可擅自在境內舉辦明顯具有斂財特徵的所謂“世界性”涉僑活動。

  鋻於此,我辦與民政部等四部門于2010年1月聯合發佈有關文件,強調堅決採取措施遏制所謂“世界性”華僑華人社團或組織在境內舉辦活動所産生的惡劣影響。

責任編輯:陳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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