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中國圖文 >

政府拒絕公開信息 法院應受理起訴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15日 09:1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 (記者邢世偉)昨日,記者從最高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近日頒布,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5類案件,法院應該受理。如果公民認為政府提供的政府信息不準確要求更正被拒的案件,法院應該受理。

  5類案件法院應受理

  最高院方面稱,由於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是一種完全新型的案件,直接的法律依據不多,導致近年來各級法院在受理、審理、判決等各個環節經常面臨無規則可依、標準難統一等問題。為此,經過近三年的調研、反復修改和廣泛徵求意見,最高院頒布《規定》進行指導。

  《規定》共有13個條文,其中對於法院應當受理的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的受案範圍進行詳細規定,明確5類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案件法院應該受理,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拒絕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覆的案件"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可以一併或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

  案件突出政府舉證責任

  最高院方面透露,鋻於實踐中公民權利相對於公權力來説往往處於弱勢,特別是在政府信息公開方面,這種信息佔有的不對稱更加突出的問題,因此《規定》在舉證責任分配問題上,突出政府部門的責任。

  《規定》稱,被告拒絕向原告提供政府信息的,應當對拒絕的根據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説明理由義務的情況舉證;因公共利益決定公開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政府信息的,被告應當對認定公共利益以及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理由,進行舉證和説明;被告拒絕更正與原告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的,應當對拒絕的理由進行舉證和説明。

  ■ 鏈結

  5類信息公開案應受理

  1

  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拒絕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覆的案件

  2

  公民認為行政機關提供的政府信息不符合其在申請中要求的內容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適當形式的案件

  3

  公民認為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或者依他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侵犯其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案件

  4

  公民認為行政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要求該行政機關予以更正,該行政機關拒絕更正、逾期不予答覆或者不予轉送有權機關處理的案件

  5

  公民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案件

  新規的出臺將對政府主動公開信息、對公民的依申請公開直接回復有很大的積極影響。如果屬於新規中提及的5類情形,公民依申請公開的舉證成本會減小,會有越來越多的公民監督政府,公民意識也將提高。———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張成福

責任編輯:魏錚

熱詞:

  • 規定
  • 行政機關
  • 公開信息
  • 最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