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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農民進城仍可按原期限保留宅基地和承包地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17日 05: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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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後,四川省成都市城鄉居民將實現憑合法固定住所證明進行戶口登記,戶口隨居住地變動而變動。而且,農民進城後,其在農村的承包地、宅基地等仍將得到保留。

  成都市政府新聞辦11月16日發佈《關於全域成都城鄉統一戶籍實現居民自由遷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份以中共成都市委名義下發的文件,試圖突破長期以來束縛城鄉居民自由遷徙的一些制度障礙,目標是在2012年實現成都城鄉統一戶籍,並實現城鄉居民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

  農民進城後仍可保留宅基地和承包地

  “意見”共十二條,涉及戶籍管理、就業援助、社會保險、住房保障、計劃生育等諸多方面。

  按照“意見”,成都市將建立戶口在居住地登記、隨人員流動自由遷徙的統一戶籍制度,實現戶口登記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

  在此基礎上,“意見”明確提出,成都市“農民進城不以犧牲承包地、宅基地等財産權為代價”。

  “這就意味著,農村居民戶口遷到城市以後,其在農村的承包地、宅基地等仍將按照原有相關權屬證書上的期限繼續保留。”成都市委統籌城鄉工作委員會相關官員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解釋説,“政府不會設定3年或5年這樣的保留期限。”

  有記者問:按照“意見”,農民在農村有了宅基地、承包地,還可以到城市去落戶,享受城市的社會福利,是不是一種“雙重權利”?

  成都市統籌委副主任秦代紅指出,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等,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賦予農民的一種權利,這跟城市居民手裏持有的股票一樣,同屬個人的物權,是他們應該享有的。

  “也許有人會覺得不公平。但是,過去農民作出了巨大的貢獻甚至犧牲,城市化、工業化才有了快速的發展,我們欠農民的太多,欠農村的太多。”秦代紅説,“以工促農、以城帶鄉,這是經濟發展的規律,不存在公平不公平的問題。”

  徹底消除戶籍背後的權利不平等

  有人擔心,統一戶籍後,農村居民會不會都往城裏跑?秦代紅表示,如果農村連乾淨的水都喝不上,那農村居民確實會往城裏跑。不過,成都此前大力推進的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工作,使農村的公共服務設施得到大幅改善。另外,城鄉生活成本存在差異,進城會産生較高的生活成本,這些會影響農村居民的選擇。

  “意見”還提出,到2012年年底前,成都將建立以身份證號碼為標識,集居住、婚育、就業、納稅、信用、社會保險等信息于一體的公民信息管理系統。一些因為城鄉戶籍問題所導致的權利差異將得到解決。比如,針對非城鎮戶籍人員社會保險標準較低的問題,“意見”中明確,將停止辦理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綜合社會保險,並把已有的非城鎮戶籍從業人員綜合社會保險併入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成都此次戶籍制度改革的一條重要思路,就是解決城鄉公平問題。改革的目標是徹底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徹底消除隱藏在戶籍背後的身份差異和基本權利不平等。”秦代紅説。

  不過,“意見”中提到的“城鄉居民平等享受各項基本公共服務和參與社會管理的權利”,並不意味著“農村的馬路要修得跟城裏一樣寬”。秦代紅説,中心城區和郊縣肯定有差距,我們強調的是“基本”兩個字。

  如何理解“基本”?秦代紅解釋,就是“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

  有記者問:這項改革會花多少錢?秦代紅表示,“意見”出臺的背景,是成都市從2003年開始、歷時7年的統籌城鄉改革基礎,很多錢在此之前已經花下去了。他舉例説,為了補齊城鄉教育差距,成都3年投入9億元,建了410所標準化學校。如果沒有此前的一系列改革作鋪墊,要統一城鄉戶籍制度,所花的錢可能是個天文數字。

  按照“意見”要求,成都市有關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在今年年底前制定具體實施意見,經成都市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下發。

  本報成都11月16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