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堅持“城管外包服務”須先消解三點社會疑慮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15日 06: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檢察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記者日前從市城管局獲悉,深圳不會取消城管外包服務,但城管部門會從設立準入門檻、服務過程全方位監管、引入第三方評價體系等三方面重新完善服務外包政策的制度設計,而相關的管理規範細則正報市府審議,並於近期公佈細則(8月14日《晶報》)。

  紛紛擾擾中,深圳城管果真選擇繼續堅持“外包服務”,其最有説服力的理由應該還是人手不足。因為,除此以外,其他任何理由都很難與“外包服務”所面臨的合法性質疑,造成的嚴重社會影響、不良社會後果相抗衡。

  即使出於解決“人手不足”的良好初衷而選擇繼續堅持“外包服務”,也不能置各種顧慮和疑惑于不顧,我行我素。否則,就是對依法行政底線的嚴重挑釁和極大破壞。細細一想,黑社會骨幹成員竟然成了“執法者”,誰的心裏不慌?或許有市民會説,沒有如此“城管”,也罷!

  要堅持“城管外包服務”,必須先要消解人們心頭的三點疑慮:

  第一,會有人真正負起監管職責嗎?“山寨車執法”、“收好處費執法”,甚至發生涉黑案及兇殺案,後果不可謂不嚴重,能説不存在疏于監管的問題嗎?如果像有的城管人士所説,“平時都進行教育、組織學習法律法規,再出事就是個人行為了。”城管“外包服務”就不能擺脫轉移執法風險的質疑。行政執法一旦擺脫了責任追究的約束,就很難走上良性運行的軌道,更難以取得良好執法效果。一些地方政府部門“聘用體”的責任承擔方式,已經讓人們失望很深了,且已經嚴重影響了一些地方政府的形象和執法公信力。

  第二,還將最難啃的“骨頭”外包嗎?有理由相信,外包服務肯定不可能全部外包,畢竟只是人手不足,而不是沒有人手。如果只是部分外包,是否可以區分情況,只將城市綠化、道路清潔、救助流浪乞討人員等服務性較強的部分事務外包,而得以集中人力履行好帶有行政強制性的管理職責,並且將外包事項向社會公佈,廣而告之。這樣,不僅可以讓市民心中有數,消除顧慮,進行社會監督,而且可以最大限度地消解各界人士對違法外包的質疑。況且,作為政府機關,也有責任將最難的工作留給自己,而不是像“有些區和街道就只是把最難辦的清理亂擺賣等城管工作發包給缺乏專業性的物業公司”。

  第三,真的具備外包條件嗎?一方面,“外包服務”應該是以簽訂合同的方式進行的,既然是合同關係,政府投入的資金,能夠切實保障承包公司的合法權益嗎?如果不能,違法情形肯定還會發生;另一方面,承擔外包業務的公司資質是否有保證?如果相關公司資質條件不一、協管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顯然不具備接受委託服務的條件,在這種情況下,因為人手不足而仍然勉強為之,則是對行政管理權的嚴重不負責,更是對社會的不負責。

  依法行政,是對行政機關最低的要求,任何地方的任何行政機關在任何時候都應該謹記,並且切實、充分地踐行,才會讓人們更有信心。

熱詞:

  • 外包服務
  • 城管
  • 外包業務
  • 城管工作
  • 城管部門
  • 社會後果
  • 晶報
  • 執法者
  • 骨頭
  • 城管外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