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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巧家爆炸案真相浮出水面 實施者趙登用係被利用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7日 20: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新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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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昆明8月7日電(記者胡遠航)雲南省昭通市公安部門7日披露,經過近3個月的偵查查明,造成4人死亡、16人受傷的巧家特大爆炸案另有隱情。警方稱,此前被認定為犯罪嫌疑人趙登用係“被人利用,也是一名受害者。”警方表示,要誠懇地向趙登用家人致歉。

  警方還公佈了巧家案的兩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的相關情況,他們分別是當地男性村民鄧德勇和宋朝玉。兩人因涉嫌爆炸罪已被依法逮捕。

  5月10日9時許,雲南省巧家縣白鶴灘鎮花橋社區便民服務大廳發生一起爆炸案,造成4人死亡16人受傷。5月12日,巧家縣召開情況通報會稱:經公安機關偵查發現,引發爆炸的揹包係巧家縣包谷垴鄉洼落村村民趙登用背入案發現場,隨後在其身上發生爆炸,趙登用當場死亡。

  在通報會上,巧家縣副縣長、公安局長楊朝邦表示,自己“用局長名義和前程保證趙登用係這一爆炸案的嫌疑人”。

  楊朝邦的表態並未消除公眾疑慮,媒體與網民議論紛紛,絕大多數不認為趙登用有作案動機。

  本月7日昭通市警方發佈的通報中稱,此前,警方經偵查只是初步認定趙登用有重大作案嫌疑。隨著偵查工作深入開展,警方發現了新的可疑DNA、電路板殘片等重要線索。警方查明:今年5月9日,犯罪嫌疑人鄧德勇(男,1969年生,家住巧家縣白鶴灘鎮迤博村1組)因對被徵收土地和房屋補償不滿,將非法獲取的炸藥和雷管自製成爆炸裝置,並夥同犯罪嫌疑人宋朝玉(男,1969年生,家住巧家縣白鶴灘鎮迤博村1組)在野外進行了爆炸實驗,引爆了一枚電雷管。5月10日上午8時46分,宋朝玉、鄧德勇從勞務市場以100元人民幣的價錢雇傭了趙登用;8時59分,兩人指使趙登用將裝有爆炸裝置的深色雙肩包送入花橋社區一樓辦公室;9時4分54秒,鄧德勇見趙登用揹包進入花橋社區一樓便民服務大廳後,用手機引爆實施了爆炸。

  警方查明,“趙登用未參與爆炸案的預謀策劃,而是爆炸案的受害人之一。”

  事實上,早在7月中旬,昭通市巧家縣等坊間就有傳言稱“趙登用係被人利用,他僅僅是個肉彈,是個無辜的冤魂。”

  本月7日下午,鄧德勇的代理律師王世雲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稱,在爆炸案發生21天后的5月31日,鄧德勇就被警察帶走。隨後,鄧德勇的家屬委託雲南典傳律師事務所代理案件。典傳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世雲稱,“鄧德勇自己承認策劃和製造這起爆炸案。但他沒有向律師具體解釋作案細節。”

  趙登用的哥哥趙登賢6日晚11時在得知案件進展後,用微博發表自己訴求,他希望真相早日公諸於世,還弟弟一個清白。

  昭通警方表示,針對巧家縣公安局在前期案情尚未徹底查清的情況下,在通報中因表述不嚴謹、不確切而給社會公眾、趙登用及其家屬帶來的誤導和影響,昭通市公安局向社會公眾、趙登用家屬表示誠懇道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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