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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字拒紅包”需要制度兜底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3日 17: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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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下半年,全國全面啟動公立醫院廉潔風險防控工作。8月1日,衛生部發佈《加強公立醫院廉潔風險防控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意見稿規定,患者入院時,要進行醫生不收“紅包”、患者不送“紅包”雙向簽字,協議書納入病案管理。(8月2日《新京報》)

  衛生部要求醫患雙方簽字拒絕紅包,無疑具有積極意義,簽字實際上是一種廉潔警示,同時將協議書納入病案管理,形成有據可查,也能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

  筆者以為,從衛生部此次規定醫患雙方簽字拒紅包來看,倘若收紅包只是個別現象,顯然不需要在整個醫療界推行簽字制度。因此,只是僅有簽字還遠遠不夠,簽字更多是一種形式,如果沒有強有力的監督、管理措施進行約束,很難保證不會出現一邊簽字一邊收紅包的亂象,如此反而會大大削弱衛生部門的公信力,同時也會對抱有一線希望的廣大患者帶來更大的失望,讓醫患關係陷入更尷尬的境地。

  “簽字拒紅包”更像是一場行為藝術,行為藝術往往給人的感覺是看上去很美,能夠取得多大效果還有待實踐檢驗。其實,要真正杜絕醫生收紅包,簽字僅僅是一個開始,隨後應出臺配套的監管、懲處機制,比如對醫生收紅包進行追責,吊銷其行醫執照或清除出醫療隊伍,並開通投訴、舉報通道,對患者舉報醫生收紅包,一經查實予以重獎或減免醫療費用。如此“簽字拒紅包”才有可能從行為藝術轉變成現實,為和諧醫患關係的構建發揮作用。

  林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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