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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車位只售不租屬“違規” 無一部門聲稱負責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2日 08: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山東商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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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2009年開始,小區車位“只售不租”就已違規,新規實施後,有小區寧待價而售也不願主動降租

  日前,自本報開通88197671熱線以來,不少市民都集中反映小區地下車位“只售不租”這一問題,昨日記者採訪獲悉,儘管在2009年頒布的《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中就已明確禁止小區地下車位“只售不租”的怪狀,但相關部門卻一直未能主動制止和整改。如今隨著省城新的地下車位指導價公佈,一些曾經收費過高的小區也開始“只售不租”,居民無奈之下質疑,如此明顯的違規行為,為何有關部門就不能主動來制止。

  日前,記者採訪了解到,目前濟南市大部分新建小區都普遍採用開闢地下停車場的模式解決停車問題,然而長久以來地下車位“只售不租”的現象一直十分嚴重,一些新建小區儘管有較高比例的車位配比,“只售不租”的高價車位讓不少車主無奈讓愛車露宿街頭。

  明明有車位,物業、開發商為啥寧肯空著車位也不租給業主呢?日前記者在採訪某物業公司時,物業工作人員道出了其中的原因——開發商建造一個車位的成本大約在五六萬左右,如果只是靠租賃回收成本的話需要數年,而且需要長期的投入和維護,不利於開發商回籠資金,所以大部分開發商都規定車位“只售不租”變相逼業主買車位,以求儘快回籠資金。

  採訪中,記者獲悉,地下停車場的産權雖然歸開發商所有,但《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物業使用人要求承租車庫的,建設單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為由拒絕。顯然,目前很多開發商對車位“只售不租”的行為是沒道理的。

  然而,儘管大家都知道這種現象沒道理,但究竟如何治理?誰來治理?卻成為一個新的難題。在記者採訪過程中,曾多次致電各區縣房管部門負責人諮詢車位“只售不租”現象如何解決,但同樣的問題卻收到不同的解答,沒有一個部門能明確的告訴記者“只售不租”的亂象的治理究竟由誰負責。

  “由‘只售不租’導致的停車難現象其實是一個很棘手的社會問題,牽扯到房管、物價、規劃、交通等多部門,需要協調來解決,所以難就難在這裡。”採訪中一位業內人士向記者坦言。

  記者採訪了解到,以文華園小區為例,自小區新建入住以來,業主因為停車難、只售不租等問題發生過多次矛盾,甚至業主還曾採取過堵路、堵門的極端手段來爭取自己的利益,但時至今日問題依舊沒有得到實質的解決,“都知道只售不租沒道理,可是我們怎麼去投訴?找誰去投訴?有沒有一個暢通的渠道去解決這個問題呢?我們一直在期待找到答案。”文華園的一位業主感慨道。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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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開發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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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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