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昆明市公安局關於舉行《昆明市消火栓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聽證會的公告(第1號)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30日 03: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昆明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為增強行政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規範行政決策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根據《昆明市重大決策聽證制度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受昆明市人民政府委託,昆明市公安局和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隊決定就《昆明市消火栓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進行聽證。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事項

  對《昆明市消火栓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是否適當,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聽證時間

  聽證會擬定於2012年8月14日(星期二)上午9點30分舉行。

  三、聽證代表、旁聽人名額及産生方式

  (一)聽證代表名額及産生方式

  1.本市年滿18周歲,從事或者關注與市政消火栓安全管理工作有關的人員9人至11人。從不同職業、不同地區的申請報名人員中選擇確定。

  2.本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業技術人員、法律工作者或者專家7人至9人。

  3.第1項或者第2項申請報名人員不足時,由市公安局和市公安消防支隊根據聽證事項的相關內容所涉及的單位和個人邀請産生。

  (二)聽證旁聽人

  聽證旁聽人名額為5人以內,由聽證機關在申請作為聽證代表而未被選取的人員或者邀請人員中確定。

  四、報名時間、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滿18周歲的公民,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均可向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隊報名,申請作為聽證代表。報名截止時間為2012年8月5日。

  報名採用信函、傳真和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統一使用《聽證會報名錶》(附後)。信函報名請函寄至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隊,並請在信封上註明“聽證報名”字樣(郵政編碼:650222);傳真報名請填寫好《聽證會報名錶》後傳真至0871─5840324;網上報名請登錄雲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站(網址:http://ygzf.yn.gov.cn/tingzheng)。

  報名人應當寫明本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及職務、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和報名參加聽證會的主要理由,。

  五、聽證會參會通知

  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隊將於2012年8月5日前核實並確定聽證陳述人(聽證代表)和旁聽人等聽證會參會人員名單,在昆明市公安局網站和昆明日報上公佈聽證會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聽證主持人、聽證人(決策發言人)、聽證監察人、聽證陳述人(聽證代表)等聽證會參會人員名單,並將《昆明市消火栓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等資料送達聽證陳述人(聽證代表)。

  聽證會參會人員所在單位,應當支持本單位經確定的人員按時參加聽證會。

  六、公開徵求意見的時間

  公開徵求意見時間為2012年7月30日8月14日。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見。修改意見請於2012年8月14日17:00以前通過電話、電子郵件、傳真、信件等方式反饋到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隊。

  聯絡地址:五華區紅錦路53號119指揮中心大樓 郵編:650222

  聯絡人:施永壽

  聯絡電話:5840433;5840324(傳真)

  電子郵箱:47930553@qq.com

  特此公告

  昆明市公安局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熱詞:

  • 昆明市公安局
  • 聽證代表
  • 聽證會報名錶
  • 8月
  • 消防支隊
  • 消火栓
  • 網上報名
  • 監督權
  • 參與權
  • 報名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