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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遏制二手房買賣“陰陽合同”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1日 06: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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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北京7月20日電(記者余榮華)北京市相關部門日前出臺新規,遏制二手房買賣“陰陽合同”,堵塞稅收漏洞。

  近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市地稅局、市銀監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屋買賣合同管理的通知》。《通知》將於8月1日起施行,作為落實宏觀調控政策、加強房屋交易管理和稅收徵管的配套措施,旨在進一步規範市場秩序,有效遏制二手房買賣“陰陽合同”,堵塞稅收漏洞,促進存量房交易市場健康發展。

  近年來,北京市存量房成交活躍,但買賣雙方簽訂“陰陽合同”偷逃稅款的問題較為突出,擾亂了市場秩序,也削弱了稅收手段對房地産市場調控的效果。去年底,北京市先後出臺了本市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存量房交易計稅價格等政策,強化存量房交易稅收徵管,有效規範了本市存量房交易行為。實施半年來,存量房交易相關稅收增加1.7億元。

  《通知》要求,地方稅務部門依據網簽價格變化情況嚴格稅收徵管。買賣雙方登出存量房網簽合同信息後,再次網簽同一套房屋的,《存量房買賣合同信息表(納稅)》上將記載價格變化情況。地方稅務部門綜合運用房地産估價等技術加強房屋交易稅收徵管。金融機構將個人住房貸款情況與網簽合同緊密關聯。金融機構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應在網簽系統中標注貸款審核結果及額度;申請登出有貸款標注的網簽合同時,購房人應先解除貸款合同,並由金融機構在系統中做解除標注。網簽合同中約定為全款支付的,金融機構不得對購房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

  此外,《通知》重申了商品房預購人不得將所購預售商品房在房屋登記前再行轉讓,並再次強調繼續嚴格執行住房限購政策,進一步加大對違規開發企業和經紀機構的查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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