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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含非法添加劑米粉廣西83人食物中毒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5日 17: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瀋陽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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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9日9時許,廣西象州縣發生一起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多人因食用“丁菊英米粉廠”生産的米粉後不同程度出現胸悶、腹瀉等症狀。事件發生後,象州縣委縣政府立即組織力量,迅速開展救治患者、調查取證、現場查封固定證據、取樣送檢、召回問題米粉、監控涉嫌人員等一系列緊急行動,至7月10日8時,所有食物中毒患者均已好轉出院。

  13日20時,自治區疾控中心等檢驗機構分別出具了檢驗報告。報告顯示,問題米粉中含有焦亞硫酸鈉(二氧化硫)和脫氫乙酸鹽(鈉)等成分。

  象州縣政府專題研究認為,通過各種調查和樣品檢驗,確認本次事件是丁菊英米粉廠在生産過程中非法添加焦亞硫酸鈉(二氧化硫)和脫氫乙酸鹽(鈉)所致。14日,象州縣質監局已啟動吊銷丁菊英米粉廠食品生産許可證的程序,縣公安局已對“79”食物中毒事件進行立案偵查。據新華社

  讀報幫助

  焦亞硫酸鈉是一種食品添加劑,其成分中約30%為二氧化硫。脫氫乙酸鹽(鈉)是新一代的食品防腐劑,對黴菌、酵母菌、細菌具有很好的抑製作用,廣泛地應用於飲料、食品、飼料的加工業,延長其存放期,避免霉變損失。我國2011年6月20日實施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上已明確規定,焦亞硫酸鈉(二氧化硫)和脫氫乙酸鹽(鈉)都不允許在米粉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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