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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庭審反駁韓寒:已經主動刪除侵權文件 盡到義務不侵權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0日 16: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法治頻道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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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北京7月10日電(記者 李婧 實習生張舒陽)7月10日14時,韓寒起訴百度侵權案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雙方各執一詞,進行了激烈的法庭辯論。韓寒一方稱,百度文庫上有他三部作品,都是未經其同意上傳于網絡的,侵犯了其著作權。百度一方則稱,他們已多次刪除了網友上傳這三部作品,盡到了義務,因此百度不屬於侵權。

  原告韓寒是當代著名的青年作家,創作了多部文學作品,深受大家的喜愛,擁有很高的知名度。2011年原告發現自己的《像少年啦飛馳》等多個文件被上傳至百度文庫,供用戶免費閱讀和下載,經多次致函投訴無效後,最終將百度起訴至法庭,要求被告停止侵權並防止侵權的繼續發生;關閉百度文庫;連續7天在百度首頁向原告賠禮道歉;並且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以及訴訟支出共計76萬餘元。

  而百度公司及其委託人則認為,百度文庫屬於合法經營,具有實質性非侵權用途,受到了廣大網民的歡迎,而且百度文庫通過多種方式向網民公示了法律法規要求的保護權利人的措施和步驟,盡到了充分提醒的任務。其三,百度在網站首頁及網站其他地方都發佈了舉報侵權作品的方式並開發了綠色投訴通道,並在接到原告投訴之後及時刪除了投訴鏈結和相關作品,並盡了最大的努力防止侵權作品的繼續上傳。其四,百度作為信息存儲空間服務者,還應受到避風港原則的保護。(避風港原則:是指在發生著作權侵權案件時,當網絡服務提供商只提供空間服務,並不製作網頁內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權,則有刪除的義務,否則就被視為侵權。如果侵權內容既不在ISP的服務器上存儲,又沒有被告知哪些內容應該刪除,則ISP不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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