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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拿不到高溫津貼可申請仲裁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7日 10: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2版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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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合肥7月6日專電(記者徐海濤)烈日下戶外工作,拿不到高溫津貼怎麼辦?記者6日從安徽省人社廳了解到,對於不支付高溫津貼的用人單位,勞動者可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維權或申請仲裁,中暑致病的勞動者應享受工傷待遇。

  安徽于去年7月出臺規定,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工作,本省用人企業應支付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0元的高溫津貼,企業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時而扣除或降低工資標準。但政策出臺一年來執行情況良莠不齊,國企執行相對較好,在部分私企如建築工地並未得到落實。

  安徽省人社廳相關部門對此表示,對於沒有按規定支付高溫津貼的用人單位,勞動者可以通過兩種途徑維權: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處理,或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同時根據我國《職業病目錄》,中暑屬於5種“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之一,勞動者因中暑致病可享受工傷待遇。用人單位應自職工發生工傷之日,或者職工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屬地人社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由於我國當前關於“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尚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使勞動執法部門只能與用人單位協商,不能採取強制手段要求其發放高溫津貼。對此安徽省人社廳相關部門建議國家加強立法,並表示將加大對高溫作業場所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高溫津貼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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