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南京“從舊從輕”判案 16年前逃犯終被判流氓罪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30日 17: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2010年,“中國最後一個流氓罪犯人”牛玉強曾引起過社會廣泛關注。記者日前發現,牛玉強應該並非“最後一個”。南京建鄴法院近日就判決了一起“流氓罪”的案件,被告人趙大猛在1996年參與聚眾鬥毆,導致一死一傷。法院審理後認為,趙大猛的犯罪行為發生在1996年,而現行刑法是1997年修訂後頒布實施的,按照“從舊兼從輕”的原則,趙大猛的行為應按照1979年老刑法定罪量刑,構成“流氓罪”。

  現年46歲的趙大猛是安徽無為人,1996年4月,剛剛30歲的趙大猛與趙一青、趙四好因經營脫毛雞生意,與同行業的紀松兵等三人産生了矛盾。雙方約定,當月19日在建鄴區興隆村興隆一隊趙一青的住處“談判”。當日22時許,紀松兵、王五洋等三人來到趙一青住處,雙方發生持械鬥毆,紀松兵不知道是被誰手中的兇器打到頭上,當場倒在地上不動了,另兩人見勢不妙準備逃跑,但王五洋的右尺骨還是被打成了骨折。

  趙大猛等人的行為造成了嚴重的後果,被打中頭部的紀松兵因重度顱腦損傷死亡,王五洋則經鑒定構成輕傷。之後,除了趙大猛逃跑外,趙一青等人都被抓獲。事發後,趙四好賠了18萬元給受害人,這在當時已經是鉅款。而因為積極賠償受害人,趙四好獲得了較輕的刑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趙一青和張文軍則分別獲刑三年和三年六個月。

  1997年刑法修訂後頒布實施,“流氓罪”被廢除,將原罪名中的聚眾鬥毆和尋釁滋事、侮辱婦女等行為獨立出來各自構成相應的新罪名。

  趙大猛這一跑就是16年,在此期間,警方對他的追捕從來沒停止過。去年,全國公安機關開展清網行動,趙大猛于去年11月16日投案自首,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趙大猛表示認罪,但他為自己辯解説,自己沒拿兇器,也沒有打人。在案件審理期間,趙大猛表示很愧疚,並讓家人交了2萬元用於賠償被害人。

  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趙大猛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及所在地司法矯正部門願意接受其為矯正對象,依法對其宣告緩刑。今年5月17日,法院以流氓罪判處趙大猛有期徒刑兩年十個月,緩刑三年。

熱詞:

  • 流氓罪
  • 趙大猛
  • 判案
  • 逃犯
  • 趙四
  • 談判
  • 緩刑
  • 1996年
  • 兇器
  • 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