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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廳:暑假期間組織師生集體外出要報批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7日 07: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福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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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新聞網訊  暑假將至,又值汛期。省教育廳昨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在暑假期間組織師生開展各種集體活動時,要堅持“誰組織,誰負責”和“小型、就近”原則,外出集體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報批制度,並認真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確保萬無一失。

  通知要求,廣大師生及家長在放假前後以及暑假期間,要積極參加安全知識網絡競賽活動,並將安全知識競賽作為學生暑假家庭作業的重要內容和暑期安全教育的重要途徑。通知強調,各地各校中小學生學習游泳必須在家長的陪同下進行,不要在沒有家長或老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要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無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更不要到無安全保障的江、河、湖、海、溪、池、水庫等水域游泳(遊玩)。如果發現同伴溺水應立即呼救,中小學生不宜盲目下水營救。

  (福州日報記者 許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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