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東營中院宣判一批涉毒案件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7日 06: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齊魯晚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6月26日熱線消息(記者 王超) 26日是國際禁毒日,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此批毒品犯罪案件涉及販賣、運輸、非法持有毒品等多個罪名。涉案6名罪犯分別被判處死緩、無期徒刑、一年至十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人在成都,
向東營買家供毒
 被告人鄧某(男,37歲,四川成都人),2010年2月2日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2011年12月6日因涉嫌販賣毒品罪經東營市東營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在逃。2012年3月9日被成都警方抓獲,後移送山東省濱海公安局濱南分局。2011年6月份,鄧某在四川省成都市通過周某(另案處理),以161500元的價格賣給宋某、李某彬(以上兩人另案處理)冰毒700克。2011年6月13日,宋某在濟南被抓獲。
 東營中院審理認為,鄧某的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還曾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係毒品犯罪的再犯,應從重處罰。依相關法規,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鄧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為牟暴利,
郵遞販賣毒品
 被告人張某(男,31歲),2011年5月至9月16日,為牟利通過郵寄方式先後從萬某(另案處理)處購進冰毒400克、麻古500粒,並向徐某、曲某某等人販賣。2011年9月19日,張某在接收郵寄來的毒品時被抓獲。被告人徐某(男,35歲,東營人)原係油田一單位職工,因販賣毒品于2011年10月14日被東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1年10月14日,公安機關抓獲被告人徐某時,當場查獲冰毒14.13克。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的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徐某的行為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依照法規,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張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利欲熏心,
三人合夥販毒
 2011年5月,被告人路某、韓某商議販賣冰毒,路某聯絡買進,韓某負責賣出,掙錢二人平分。2011年8月至10月期間,路某先後多次通過被告人吳某從廣東購買冰毒共計280克,將其中254.07克冰毒交給韓某販賣。
 另查明:2009年1月至2月,被告人韓某夥同他人盜取輸油管線中的原油。韓某參與盜竊原油104.8噸,價值275541.2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路某、韓某、吳某違反毒品管理法規,其行為均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路某實施了販賣和運輸的行為,應以販賣、運輸毒品定罪。被告人韓某打孔盜竊原油,其行為構成盜竊罪。被告人韓某一人犯數罪,應數罪並罰。
 在毒品犯罪中,被告人路某是毒資的提供者、毒品的所有者和運輸者;被告人韓某是犯罪意圖的提起者和毒品的賣出者,二人均係主犯。被告人吳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所起作用較輕,可認定為從犯,並減輕處罰。
 依照相關法規,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被告人路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産五萬元;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韓某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財産五萬元,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五萬元,決定執行無期徒刑,沒收個人財産五萬元,罰金五萬元;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三萬元。

熱詞:

  • 販賣毒品罪
  • 涉毒
  • 判處被告人
  • 冰毒
  • 抓獲
  • 非法持有毒品罪
  • 有期徒刑
  • 剝奪政治權利
  • 並處罰金
  • 個人財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