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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居樂常州“閒置地”引出“未平先拍”疑問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6日 07: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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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2日,《每日經濟新聞》報道了雅居樂常州地塊在拿地後,長達31個月沒有任何動工的新聞。稿件見報當天雅居樂給記者發來回應稱,雅居樂常州項目遲遲沒有開工的原因是由於雅居樂在2009年11月拿地之後,當地政府在兩年後的2011年12月30日才將土地移交給雅居樂。對此,常州市新北區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一位陳姓負責人對記者進行了證實。

  不過,該地塊未平整先拍賣,是否屬於閒置地塊仍存爭議。一位業內人士對記者説,按照國土資源部相關規定,開發商在競拍成功後,就應該對土地具有使用權。

  地方政府去年才移交土地

  在雅居樂資本市場部一位負責人6月22日晚發給記者的回復稱,根據常州市國土資源局新北分局于2009年10月9日發佈的《龍城大道以北泰山路以西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須知》的第5點第5條,有關地塊于2011年12月30日移交給雅居樂開發建設。雅居樂在接收地塊後,立即就其規劃、申請相關許可證等事宜與有關政府部門洽商,完成上述法定程序後,便可馬上啟動工程,一般而言,有關程序需要6至12個月。而對於項目什麼時候動工時,上述負責人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説,“等相關許可證件辦好之後,在今年下半年就可以開工建設。”

  在雅居樂相關負責人發給記者的《龍城大道以北泰山路以西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須知》顯示,該地塊在2011年12月30日前移交給競得人開發建設。該地塊交地條件是,按該地塊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築物拆除後的自然平整狀況交地,出讓用地範圍內的所有管線及其他附著物由競得人負責拆移,地塊周圍的具體市政實施配套以交地時的狀況為準,由競得人自行協調解決周邊的市政配套銜接工作,並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按照這個規定,常州當地去年12月底才將土地移交給我們,所以項目至今沒有動工的原因主要是由於交地時間太遲了,我們也沒有辦法,當時的規定就是這樣。”上述雅居樂資本市場負責人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説。

  國土局稱不是閒置地塊

  就雅居樂的説法,《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昨日致電常州新北區國土資源局,該局辦公室一位陳姓負責人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説,按照當時的土地出讓須知,該地塊于2011年12月30日移交給雅居樂,“當時土地掛牌出讓須知都已經寫清楚,所以開發商應該清楚什麼時候能拿地開發。”

  對於為何在雅居樂拿地兩年後才將土地移交,該陳姓負責人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説,“這兩年時間主要是用於該地塊的建築物拆遷,因為之前該地塊上是一家工廠,拆遷中有很多問題。”

  “出讓須知的交地條件中,也明確規定了該地塊上房屋及其他建築物拆除後的自然平整狀況後交地,所以我們是按規定執行的,並沒有任何不妥的情況,都是合法合規的。”上述陳姓負責人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説,“該地塊也不是閒置地塊,所以也不適用於國土部頒布的即將執行的閒置土地處置辦法的相關規定。

  不過,一位業內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雅居樂從2009年11月拿地那一天就應該被視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至於後期由於拆遷問題使得兩年後才拿到土地使用權,那是地方政府和雅居樂之間的問題,所以按照國土部即將在7月1日施行的關於對閒置土地的規定,如果在7月1號之前沒有動工的話,那麼仍然可對雅居樂常州地塊按照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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