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罰款50元能“夠”禁煙?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0日 05: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昨天,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召開,《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修正案》提交審議。為提高條例的處罰力度和實施效果,《修正案》對條例只進行了一處修改,就是刪除了“先警告,不聽勸告後再罰款”的前置條件,如果在禁煙場所吸煙,將被責令立即改正,並處以50元的罰款。(6月19日《信息時報》)

  2011年起,全國開始禁止公共場所吸煙。明令下達後,辦公室、餐廳、網吧等公共場所都被貼上了顯眼的禁煙標誌。原條例稱,對違法吸煙者予以警告,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50元的罰款。萬事開頭難,禁煙本就不是能夠一步到位的。“警告不成才罰款”既考慮到了禁煙該有的循序漸進,也給足了煙民面子。

  但是,就是這樣的人性化,煙民卻並不買賬。不少煙民都鑽了“初犯警告”的空子,將警告視為耳邊風,在公共場所無所畏懼地抽煙。就禁煙條例執行的一年間,廣州市城管投訴服務專線就受理了控煙舉報投訴1211宗。其中,有1023宗是投訴餐飲場所的違法吸煙者,可被開處罰單的卻僅有1宗。

  可以説,條例的更改是政府執法的無奈。這就跟教育小孩一樣,誰都不希望棍棒之下出人才,但有時候就是不打不乖。標誌貼出來了、勸也勸過了,可一年下來公共場所垃圾箱旁的煙頭煙灰還是沒少見,“警告”使得條例成了廢策。既然如此,政府也就只能使出“直接罰款”的硬招。

  筆者認為,“直接罰款”確是為公共場所吸煙屢禁不止現象所打的一劑強心針,起碼做到了明令明止的嚴懲規範。就拿執法規範方面做得較好的香港來説,即使市民素質普遍較高、守法意識公認較強,政府在禁煙政策上也毫不手軟,罰款金額高達1500港元。

  但令筆者擔心的是,50元的罰款金額僅會是禁煙的起步價。首先,相比香港的1500港元,50塊錢對一些老煙槍來説實在是個不痛不癢的金額。其次,市民的守法、維權意識薄弱,少數人的違規、多數人的圍觀只能逼得政府在法規上不斷加碼。看看同樣難管的酒後駕車,從罰款、行政拘留到被劃為刑事犯罪,懲處力度還不是一路升級。

  禁煙不只是煙民的事,老煙槍需要自覺遵守規範,普通市民也有義務勸阻相告。50元能“夠”禁煙?但願如此!

  作者:沈菲菲

熱詞:

  • 警告
  • 禁煙標誌
  • 罰款金額
  • 信息時報
  • 修正案
  • 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修正案
  • 執法規範
  • 酒後駕車
  • 廣州市城管
  • 人大常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