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慣犯盜78萬元珠寶受審認罪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19日 08: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民網-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自己藏身紙箱讓人推進珠寶城,趁夜出來盜竊78萬餘元的財物,朱某上演了“特洛伊木馬”現實版(本報去年10月15日曾報道)。昨天,朱某在西城法院受審,當庭認罪,但稱偷盜初衷是為從前女友處取回自己的貨。

  上午10時許,朱某被帶進法庭後,見有記者拍照,迅速用手和起訴書遮臉躲避。起訴材料顯示,現年35歲的朱某大專文化,案發前無業,曾多次受到刑事處罰。1993年,他因盜竊被判三年半;1997年,他因詐騙被判兩年半;1999年、2001年,他分別因盜竊被勞動教養。2008年,他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刑8個月。

  檢方指控稱,去年10月8日至9日間,朱某在西城區新街口北大街的萬豐珠寶城地下一層,先後盜竊商城內三家店舖的銀飾、玉器、珠寶、相機等財物,經鑒定共計價值78萬餘元,此外他還盜竊了1.7萬餘元的現金。

  “我對起訴書有三點意見。”公訴人剛宣讀完起訴書,朱某便大聲發言。他説,首先,涉案的三家店舖中有一家是他與前女友常某共同經營的,“店舖開業時我們共同出資,事後我也從未撤資,該商鋪應屬於我們的共同財産,不應認定為盜竊。”其次,他稱自己從2007年開始經營銀飾,並非無業。最後,他説自己不是大專文化,“初二時我就退學了,此後從未就學,我是小學文化”。

  朱某説,因為了解商城的設施構造、清場時間等,他首先想的是如何躲過商場的監控和清場。“我騙一個朋友説想在下班後在店裏施工布電線,如果走正常程序還要交押金很複雜,讓他把我偷偷推進去。”

  為了不引起別人注意,朱某買了一身和商城工作人員相同的藍工作服給朋友穿,並買了布兜和手推車。隨後,他準備了一個大紙箱鑽進去,讓朋友在商城下班前用手推車把紙箱推進商城。等商場人都走了,他就出來從房頂夾層爬進店舖作案。

  昨天,公訴人提出,朱某係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建議判處有期徒刑12年至14年。朱某沒有對量刑發表意見,稱自己想對本案的事主道歉,“我沒有給事主帶來經濟損失,希望能得到諒解。”庭審最後,他説希望常某把他的錢款退還給他。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熱詞:

  • 朱某
  • 受審
  • 珠寶
  • 慣犯
  • 盜竊
  • 特洛伊木馬
  • 起訴書
  • 銀飾
  • 財物
  • 公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