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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電腦主機機箱嚴重變形 消委會:無法調解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14日 15: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都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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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5月22日,市民鍾先生通過深圳郵局葵涌分部寄了一部電腦主機到廉江。5月25日,收件人拆包裝後發現機箱嚴重變形,硬盤掉落。鍾先生要求賠償,郵局以無法核實為由不予受理。

  記者跑腿:鍾先生稱,電腦主機屬於易碎品,其用泡沫塑料對一端進行填充,另一端則委託郵局工作人員幫忙找物品填充。填單時,工作人員告訴他易碎品不能保價,同時須在單上寫明“損壞後果自負”。簽收當天發現問題後他就致電深圳郵局索賠,被拒。6月6日,福田消委會答覆他,此事難以調解。

  結果:前日,深圳郵政速遞物流有限公司龍崗分公司一位劉姓工作人員稱,收件人並未當著郵局工作人員的面開箱驗貨,而且是在簽收4天后才致電該公司稱內件破損,無法核實,不予受理。公司一般不建議用戶郵寄易損物品,如果執意要寄,即意味著願意承擔損壞後果。據介紹,無證據無法下賠償函,即使保價,保險公司沒有收到賠償函、驗單或開拆記錄,也是無法理賠。

  ■貼士

  福田消委會工作人員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郵政部門服務過程中將貨物損壞,給消費者造成財産有損,應當負責退還消費者的服務費用、賠償損失,但行業規定規避了經營者的責任。消費者托運前通常被要求籤一份“保丟不保損”的責任及易碎品不能保價的約定,如消費者不同意就拒絕托運,消費者沒有選擇權,這就是所謂的霸王條款。而當前消法滯後給調解員調解此類投訴帶來很多困難,因無法可依,近期多宗類似投訴無法調解。

熱詞:

  • 電腦主機
  • 機箱
  • 簽收
  • 易碎品
  • 調解員
  • 霸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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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