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歐盟提出銀行業“自救”改革方案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7日 05: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新華網布魯塞爾6月6日電(記者 張正富)歐盟委員會6日公佈了一項銀行業改革草案,擬迫使歐洲的銀行出資設立“清算基金”以在危機時實現“自救”,並賦予各國監管機構讓銀行股東或債權人承擔救助成本、解雇問題銀行管理層以及拆解或出售問題銀行的權力。

  歐盟委員會負責內部市場與服務的委員巴尼耶在當天的一個新聞發佈會上説:“金融危機讓普通納稅人損失了很多錢。我們必須賦予監管者更多權力,以便更加充分地應對未來的銀行危機。否則,民眾將再一次為問題銀行買單,而得到救助的銀行也會繼續認為,一旦遇到危機,反正會有人救助它們。”

  根據巴尼耶公佈的這份改革草案,歐洲的銀行將必須出資設立“清算基金”,一旦有銀行面臨困境,可以隨時出資救助。歐盟委員會在一份書面聲明中説,為了給銀行更多時間籌集設立基金所用的資金,此規定擬定於2018年之後正式生效。

  改革方案還要求,歐洲各銀行必須為今後可能遇到的危機制定被稱作“清算計劃”的應急預案,使之能夠在遇到危機時儘快採取行動。

  此項改革還將賦予歐盟成員國更大的銀行業監管權力。根據方案,一旦銀行無法“自救”,各國銀行監管機構將“介入”,並有權解雇管理層,迫使銀行股東和債權人承擔救助成本,甚至“命令”拆解或出售問題銀行。如果銀行“自救”和監管者“介入”都無法奏效,問題銀行將進入“清算”程序。

  (來源:新華網)

熱詞:

  • 清算
  • 歐盟委員會
  • 銀行業監管
  • 銀行業改革
  • 問題銀行
  • 自救
  • 歐盟成員國
  • 介入
  • 清算基金
  • 監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