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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被拒簽一怒告仲介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5日 16: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合肥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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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請仲介為自己代辦移民的劉先生,由於證件出現問題,遭到拒簽,遂與仲介機構對簿公堂。

  2008年,市民劉先生為技術性移民與某顧問有限公司簽署協議,並向該公司繳納了諮詢服務費2萬元。雙方約定,若劉先生未能取得面試可退回80%的服務費。合同簽訂後,該公司為劉先生定制移民方案並郵寄至加拿大移民局。誰料在核實身份過程中,劉先生所在的單位稱該單位沒有“劉先生”一人。2009年6月移民局發出信函,以劉某提供的就業信存在欺詐為由予以拒簽。

  該顧問公司當即指導劉先生在限定期限內進行補正。劉先生所在單位作出相反證明,因單位人事檔案信息錄入不完整導致提供給移民局的反饋信息有誤,並將該補正材料公證後遞交至加拿大移民局。

  2009年8月,該解釋性資料仍未能讓移民局消除對劉先生提供的就業信存在欺詐的懷疑,遂予以拒簽並告知劉先生兩年內不受理其移民申請。劉先生在該顧問公司建議下啟動司法復查程序,以計酬形式委託加拿大律師就材料的真實性向加拿大領事作出解釋,但加拿大領事館未予回應。

  劉先生認為,該顧問公司未能協助其獲得面試應依約退回諮詢服務費的80%。但對方則認為,其已按合同約定履行了相應的義務。劉先生之所以未能獲得面試,係其提供的虛假材料導致,故不同意退回任何費用。雙方發生糾紛,劉先生遂訴至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

  廬陽區法院一審判決該顧問公司退回劉某已付服務費的60%。雙方均無異議,本案判決已生效。 (葉蔓趙冬晶本報記者何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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