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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糾紛多 一條龍服務變成買賣通吃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31日 11: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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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辦完過戶手續,房子的防盜窗、電線就被拆走;售價100萬的房子,仲介一接手後飆升了10多萬……近期,寧波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接到不少消費者反映,一些仲介從業人員在促成二手房交易時缺乏責任心,從而引發不必要的糾紛。

  一條龍服務變成了買賣通吃

  5月初,謝先生委託一家房産仲介將他在寧波集士港鎮某小區的房屋出售,仲介公司經過評估後聲稱,這套房屋的市場價值除去辦理相關手續的費用和仲介費可賣100萬元,並稱仲介公司可以提供一條龍服務,謝先生只要到時候在買賣合同上簽個字就可以了。謝先生一聽,覺得方便又省事,於是就同意委託仲介公司出售此房屋。

  幾天后,王女士看中了謝先生的這套房子,準備正式買下這套房子。仲介報給王女士的價格卻成了110余萬元。當時的謝先生卻並不知道房子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升值”了10多萬。

  隨後,謝先生和王女士在辦理相關手續的地方碰了面,簽好字、辦完手續後,在雙方的閒聊中忽然發現,雙方報的價格居然不一致。於是,雙方立馬找到仲介公司想問個究竟。沒想到,仲介公司矢口否認,也拒絕做出任何賠償。“我是信任這家仲介才委託他全程代辦的,沒想到現在倒好,一條龍服務變成了買賣通吃,我在這套房子上也才賺了4萬多點,仲介倒賺了10多萬”。謝先生表示很氣憤。

  剛辦完手續房內設施就被拆走

  前段時間,馮先生通過仲介公司看中了一套位於寧波慈城某小區的二手房,看過房後,馮先生覺得有防盜窗安全有保障,並且屋內的配套設施還算齊全,對此感到很滿意。於是,馮先生決定出75.8萬元買下它,雙方當時同意先由馮先生將全額房款付給仲介方代收,出賣方將房産證、土地證等過戶辦證所需的資料原件及複印件交給仲介方,同時約定在2012年4月28日付清全部房款。

  可等到馮先生在4月25日又去看房時卻發現防盜窗不翼而飛了,屋內的電線也被剪走了,看著光禿禿的房子,馮先生覺得有種上當受騙的感覺。

  仲介前後費用不同惹爭議

  沈女士最近通過仲介公司看中了位於寧波洪塘的一套房子,當時簽合同時約定了仲介費用是7341元,簽好合約以後,仲介方稱交付了全額欠款以後才能給土地證和房産證,急於想拿到房子和證件的沈女士付了全款。可是等到沈女士付完房款以後,仲介方卻改口稱要收取8841元的費用,比當初約定的多了1500元,這讓沈女士怎麼也接受不了。仲介方稱,這1500元是500元的土地證加急費加上1000元的關係戶費用。但當沈女士要求他們開發票時,仲介方又表示沒有。

  針對上述情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提醒廣大市民:要選擇證照齊全、信用度高、有一定規模實力的仲介公司,並簽定詳細的委託服務協議;有意向購買後,要對屋內的重大設施進行書面約定;若購買不成消費者要對交付的仲介費或購房不成後仲介費的處置,有一個詳細的書面約定,明確自身的權利和義務。

  此外,通過仲介公司購房,在房屋交接時一定要親自查清包括管道煤氣、有線電視、水、電等附著在住宅上的生活資源服務合同及其履行情況,確保原業主繳清相關費用,以免日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劉芳、孔穎、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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