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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官遴選和挂職交流制度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31日 07: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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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陳麗平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加強人民法院基層建設促進公正司法工作情況報告審議意見的報告》介紹,最高人民法院認真督查“十一五”期間政法專項編制使用情況,完善基層人員招錄政策,完善法官遴選和挂職交流制度,把有經驗、有水平的法官穩定在基層一線。

  報告介紹,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審理案件、制定司法解釋、發佈指導性案例、加強類案總結等形式,進一步強化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法院審判業務工作的監督指導;同時,規範個案指導,加強事前指導,提高監督指導的針對性、科學性、有效性。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政法經費保障工作的意見》,按照財政部《政法經費分類保障辦法(試行)》各項要求,深化經費保障體制改革,使基層真正享受到改革成果。根據國家發改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地方政法基礎設施建設規範投資保障機制的意見》,依據審判工作實際需要,制定審判法庭、人民法庭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地方政府按照政策要求劃撥建設用地,落實配套資金,積極推動各級政府分項目、分年度、分比例化解基本建設歷史債務。認真執行《基層法院基本業務裝備配備指導標準(試行)》,進一步加強基層人民法院業務裝備建設,高度重視人民法庭安全設施建設,逐步按標準和需求配備安保裝備。

熱詞:

  • 法官
  • 最高人民法院
  • 十一五
  • 地方各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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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