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遭遇“群租客”鄰居是否有權要求解散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7日 09: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潮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我們是同一個小區的業主。五樓鄰居李某搬到兒子家居住後,用木板將包括廚房、陽臺在內的120平方米的房屋分成16份,並買來16張上下位床舖,租賃給了32名打工者居住。由於人滿為患、上班時間各不相同,“群租客”在樓梯口大小便、直接往下丟垃圾、深夜仍打打鬧鬧或洗洗涮涮等情況每日都有發生,給我們的生活、休息帶來了極大麻煩。請問:我們能否要求解散這些“群租客”?

  李倩等11人

  你們有權要求確認群租合同無效,解散“群租客”。

  一方面,本案群租當屬違法。《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李某將120平方米的套房加以分割並出租給32名打工者居住,既改變了原設計的最小出租單位——房間,廚房、陽臺也成了出租對象,且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足3.5平方米,大大低於人均建築面積不得少於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少於7.5平方米的標準,明顯與之相違。同時,李某與“群租客”為一己之私,置鄰居利益於不顧,當屬惡意串通的侵權行為。

  另一方面,本案群租合同無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二)、(五)項分別規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從開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正因為本案的群租合同為法律所禁止且已損害鄰居的合法權益,決定了李某與“群租客”的租賃合同無效。

  再一方面,本案群租合同還侵犯了你們的相鄰權。《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産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産、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而“群租客”的行為不僅不能方便生活,反而給你們造成了極大麻煩,決定了他們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第四,你們有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之規定,因自己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直接利害關係人均可成為原告,你們雖不是群租合同的當事人,但卻是群租的直接受害者,自然當屬其列。

  肖律師

熱詞:

  • 群租客
  • 要求確認
  • 李某
  • 民法通則
  • 合同法
  • 民事訴訟法
  • 第三人利益
  • 停止侵害
  • 排除妨礙
  •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