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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機制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6日 23: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法院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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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我光榮地成為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歷史上第一位黨外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我在四川高院擔任副院長近10年時間,主要分管民事審判工作。在省高院的民事審判工作中,我們十分關注保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特別是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早在2004年,四川高院就出臺了《關於審理涉及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指導全省法院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根據省高院黨組的部署,為進一步貫徹《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的通知》,2007年1月至3月,四川高院決定在全省法院實施“維護農民工權益專項行動”。

  四川高院成立了“維護農民工權益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我擔任組長。我們下發了《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在全省法院開展維護農民工權益專項行動的實施意見》,要求全省法院對涉及農民工權益的案件,要按照快立案、快審理、快執行的原則處理;對已受理而未審結的或未執結的案件要及時審結、限期執結。各基層法院要成立農民工維權專項執行活動小組,要向社會公開立案電話,推行週末立案、節假日立案,24小時開通農民工立案熱線;對農民工因追索勞動報酬、工傷賠償提起訴訟的案件,要優先立案;對因工傷行動不便的農民工,實行電話立案或上門立案。對確有困難的農民工,各級法院要按照有關規定,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依法減免訴訟費、執行申請費用。在審理涉及農民工維權的案件過程中,法官應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充分利用先予執行、財産保全等措施,積極發揮訴訟調解作用。各級法院要建立與政府、工會等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絡、協商機制,及時通報受理的涉及農民工權益的案件,使這類案件得到更加及時、有效的處理。

  在此期間,全省法院開展了集中立案、審理、執行涉及農民工案件的審判工作、宣傳培訓工作等工作,省高院召開了工作部署會、新聞發佈會和工作協調會議。全省法院共舉辦農民工培訓班205期,培訓人員46257人次,發放法制宣傳資料225906份。受理執行案件1790件,執結1480件,涉及農民工人數8114人,結案標的金額6225.6693萬元,其中,快審案件1179件,快執案件967件,緩、減、免收訴訟費案件1621件,涉及金額380.2636萬元。當年全年,審結農民工維權一、二審案件5590件,涉及農民工人數18307人,為農民工追回勞動報酬8500余萬元。

  四川高院還與廣東、北京、上海、西藏等省、市、自治區法院召開了聯席會議,建立了維護農民工權益的省際聯絡機制。2007年4月,省高院與省總工會、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等十四個部門召開了座談會,建立了維護農民工權益的聯動機制。省高院的這個專項行動得到了省委、省高院領導同志的充分肯定和讚揚,時任四川省委書記杜青林批示:“省法院開展的維護農民工權益行動,抓得好,有成效。望注意總結經驗,鞏固發展取得的成果,形成依法辦事、運作順暢的維權機制。”

  2008年4月,四川高院民一庭因為維護農民工權益工作取得顯著成績受到四川省人民政府表彰,被評為四川省維護農民工權益先進集體,省委副書記李崇禧親自為他們頒發了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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