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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新語新論:解決食品安全中信息不對稱問題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6日 03: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甘肅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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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再次把食品安全問題推到風口浪尖。我們在反思食品安全事情中發現,“信息不對稱”是導致食品安全事件頻發的深層次原因。食品安全規章制度中各主體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亟須引起重視。其表現,一是監管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二是監管者與被監管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三是食品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破解這一問題,一是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開機制。確保監管機構、社會組織、消費者等主體掌握食品安全的數據、信息。二是健全食品行業信用評價機制。要確立食品安全信用評價機構的選擇、評價指標的確定、評價等級的劃分、評價方法的確定和評價結果的交流等制度,建立對失信企業的信用獎懲制度。三是強化第三方的參與評估機制。發揮社會組織、媒體等第三方主體參與食品安全立法、食品安全風險分析以及食品安全權威信息的發佈。四是完善消費者的維權激勵機制。提高食品企業對消費者的民事賠償標準,試點食品安全糾紛解決的公益訴訟方式。

  (摘自2012年5月18日《學習時報》,作者張鋒)

  作者:張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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