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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國商業損失總額2196億元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3日 13: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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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全國第三次零售安全調查,2011年我國商業損失額2196億元,損失率為1.55%,較2010年無明顯改善。昨日,中國商業聯合會公佈這一數據,稱部分商業損失通過提高商品價格的辦法加以消化,最終消費者成為主要受害者。

  企業通過提價消化損失

  中國商業聯合會商業防損專業委員會主任曹小寧表示,在當下商業利潤率非常低的情況下,企業根本無法自身承擔全部商業損失。“零售商將損失轉嫁給了供應商,而供應商也不可能消化這些損失。調查顯示,由於供應商利潤空間非常狹小,部分企業不得不通過抬高商品價格的辦法加以消化,最終主要受害的是消費者。”

  調查結果顯示,2011年內外盜損失佔商業損失63.1%,其中內盜造成的損失最大,平均損失金額為263元/件。現金丟失與賣場商品丟失是內盜損失的主要原因。而外盜平均損失也較上一年增加,盜竊與惡意退貨是外盜損失的主因。曹小寧表示,內外盜平均單案達不到公安機關的辦案標準。

  零售商供貨商矛盾加劇

  據了解,我國商業損失額已連續三年以16.7%的複合增長率不斷擴大。

  曹小寧認為,這不僅加大了消費者負擔,還容易加劇零售商與供貨商之間的矛盾,對規範流通領域的市場秩序非常不利。

  調查結果還顯示,在解決商業損失時,有62.7%的零售商表示超出商業損失指標的部分,由員工或供應商補償,還有近三成零售商表示這些損失全部由員工或供應商分擔。

  此外,有48.5%的供應商對此表達了抵制情緒,但仍有超過半數的供應商認為,承接零售商的損失是“行業潛規則”或可以“視為市場開發費”。(記者范旭光)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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