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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寧一男子沉迷遊戲賭博 搶奪財物獲刑三年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9日 11: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海南視窗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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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海南視窗5月19日電(余恒平、通訊員 余德厚、黃炯鋒)近日,萬寧法院對一宗搶奪案件作出一審宣判,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經法院查明,被告人李某友因玩遊戲機輸錢後,于2011年11月27日18時許,走到萬寧市萬城鎮紅專中街市電信營業廳門口處時,看到被害人崔某玲將一個紅色錢包正要放進電動車前的箱子裏,遂産生搶奪邪念。被告人李某友於是趁崔某玲不備,伸手搶走該錢包後朝萬寧中學圍墻方向逃跑。當其逃至礦山賓館處時被追趕來的群眾抓獲制服並送交公安機關。案發後繳獲被搶的錢包已退還被害人。被搶奪的錢包裏有現金人民幣4730元、銀行卡3張、價值人民幣1141元的金戒子一枚。以上犯罪事實,被告人李某友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並且有經過庭審舉證質證的被害人崔某玲的陳述、證人李某廣的證言、抓獲經過材料、當場繳獲的贓物、被告人的人口信息資料、鑒定結論書等證據證實,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足於認定。

  經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李某友無視國家法律,在公共場所趁人不備搶奪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了搶奪罪,被告人當庭認罪,具有悔罪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判決被告人李某友犯搶奪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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