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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投保局:目前推行T+0交易的條件尚不成熟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8日 15: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股票頻道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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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北京5月18日電 (記者 楊迪 楊波 楊曦)今日,中國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針對廣大投資者關注的“市場擴容”、“新三板”、“T+0制度”、“上市公司分紅除權除息”等八大方面的熱點問題進行了回應。

  對於部分投資者建議恢復股票“T+0”交易制度的問題,證監會投保局表示,目前A股市場推行“T+0”交易制度的條件尚不成熟,證監會將根據我國資本市場的實際情況,繼續深入研究和評估推行“T+0”交易制度的可行性。以下為證監會投保局對“T+0”問題的答覆全文:

  問:建議證監會對股票交易實行“T+0”,使A股的小股民有公平的市場交易環境和規則,也可以使中小投資者及時規避因T+1交易而造成的損失,監管部門對此有何安排?(網友IP:61.160.226.★)

  答:“T+0”交易即當日回轉交易,是指投資者在同一交易日,就同一證券完成一次或一次以上買入和賣出的行為。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A股市場曾經實行過“T+0”交易制度,期間滬深股市波動劇烈,投機盛行。1995年初,為了維護市場秩序,防止過度投機,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A股市場取消了“T+0”,實行了“T+1”交易制度並沿用至今。1999年實施的《證券法》規定“當日買入的股票,不得當日賣出”,禁止了“T+0”交易。2005年《證券法》修訂,取消了有關“當日買入的股票,不得當日賣出”的規定,從法律層面,推行“T+0”交易制度不存在障礙。

  但是,目前A股市場推行“T+0”交易制度的條件尚不成熟。一是現階段資本市場體制機制並不健全,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二是市場投資者結構仍以個人投資者為主體,投資者的專業知識較欠缺,風險意識較淡薄,自我保護能力尚不足,合法權益易受侵害,在市場中整體處於弱勢地位;三是機構投資者佔比及專業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相對較低。截至2011年底,機構投資者佔比不足1%,專業機構投資者持有流通A股市值佔比為15.6%,個人投資者佔比26.5%,企業法人佔比57.9%;四是長期投資、理性投資、價值投資的理念和文化尚未形成,市場 “炒小”、“炒新”、“炒差”的風氣比較嚴重。在這樣的市場條件下,實行“T+0”交易制度會導致投機更加嚴重,短期波動加劇,不僅無助於改善普通投資者的弱勢地位,也不利於股市培養長期價值投資理念,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也難以得到有效保護。

  鋻於“T+0”是境外成熟市場比較普遍實行的一種交易制度,對提高市場流動性和投資者規避隔日股價波動風險也有一定意義,我們將根據我國資本市場的實際情況,繼續深入研究和評估推行“T+0”交易制度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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