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香港高官騙政府津貼132萬 判囚8個月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6日 14: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人民網香港5月16日電 香港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樊容昌承認詐騙租房津貼132萬港元,今天在區域法院被判囚8個月,緩刑兩年,另外需要賠償政府近369萬元。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蓄意隱瞞擁有物業,然後申領政府的房屋津貼,案情嚴重,量刑起點是入獄12個月,但考慮到被告在被捕後與廉署充分合作、坦白認罪,加上被告背景良好、獲家人及同事支持,並在政府服務40年,因此減刑期三分之一。

  案情透露,現年60歲的被告樊容昌于1987年3月以90萬元購入太古城逸天閣一個單位,同年6月至1995年11月擔任政府産業測量師或高級産業測量師期間,卻5度申領“自行租屋津貼”,報稱月租由6500元至2.5萬元不等。“自行租屋津貼”是香港政府為公務員每月發放的實報實銷津貼,涵蓋物業租金及管理費,以及兩個車位。為掩人耳目,樊容昌遂成立由他一人控制的信景投資有限公司持有單位,由其岳母、小姨任公司董事擁有物業。

  但1989年,“公務員事務規例之房屋福利”修例後,禁止申請人的租用物業為其親屬公司擁有,被告改由妻子的兩名朋友挂名空殼投資公司董事。被告在1987年至1995年間,在自行租屋津貼申請表上,虛報他以6500元至2.5萬元向空殼投資公司租住太古城物業,並出示租契佐證,直至1995年12月停止申領津貼,為其太古城另一單位申請居所資助計劃。被告在此期間共獲發161萬餘元租津,按享用租津條款扣除其7.5%月薪、約近29萬元後,被告騙取租津凈額達130多萬。

  樊榮昌去年11月被捕,今年4月已連本帶利償還236萬元給政府,加上定罪後將喪失700多萬元退休金,預計他合共損失逾千萬元,耗盡畢生積蓄。辯方資深大律師求情時稱,樊容昌深感羞恥後悔,心情抑鬱須精神及心理治療,更一度想自殺。

  根據香港政府新聞處資料,過去三年共有兩宗涉及虛報申領自行租屋津貼的刑事檢控個案。其中一人獲判無罪釋放,另一人罪名成立,目前正在進行上訴。新聞處官員表示,公務員作出有關房屋福利申請時,雖不需要作出財産公示,但房屋津貼審批當局會定時隨機抽取有關租住物業的個案進行調查,例如以公司註冊處、土地註冊處或差餉物業估價署所得的資料,核對公務員所呈交的資料及聲明,以查證公務員申領房屋福利的資格,包括對有關的租住物業是否有經濟權益等。(葛瑜瑋)

熱詞:

  • 被告
  • 物業
  • 判囚
  • 房屋
  • 政府津貼
  • 自行租屋津貼
  • 古城
  • 租住
  • 案情
  • 測量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