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教育部發佈治考新規 嚴重作弊將停考1至3年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5日 17: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渤海早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據新華社北京5月14日電(記者吳晶)14日,教育部網站全文公佈了新修訂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根據該處理辦法,國家工作人員參與考試作弊、擾亂考試秩序將根據規定“從重處理”。

  就在5月10日,教育部通報了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泄題事件查處情況,揭開了教育系統內部人員在國家考試中監守自盜的黑幕。為加大對有關在職人員參與考試作弊、擾亂考試秩序的處理,新辦法專門增加一款:“國家工作人員有前款行為的,教育考試機構應當建議有關紀檢、監察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從重處理”。

  此外,辦法繼續沿用對在職教師的警示和懲戒,提出:在職教師組織團夥作弊,為作弊組織者提供試題信息、答案及相應設備等參與團夥作弊行為的,教育考試機構應當通報其所在學校,由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至予以解聘。

  近年來,高校自主選拔錄取試點中的學校考核成為與高考關聯的新的考試形式。此外,高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招生中的術科考試,參加人數越來越多。其公平公正性愈發受到社會的重視。

  針對此,新辦法將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術科考試以及高校等方面組織的單獨考試中出現的作弊行為,納入處理範圍。如此一來,藝術、體育考試和高校自主選拔錄取中的學校考試等都將作為高考的一個階段,在這些考試中作弊的考生,其統一高考成績亦無效。

  近年來,不少人呼籲要加大對嚴重考試作弊行為的懲戒力度。針對此,新辦法給出了停考1至3年的規定,增大了考試者的違法代價。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説,實踐中,本專科、研究生招生有關工作文件中已增加停考一年的規定,公務員考試、司法考試等也設置了停考的規定。對於嚴重作弊的考生給予停考,增大其違法代價,是教育考試管理的迫切需要。

  同時,針對考生對考試作弊的處理不服、提出訴訟或者行政復議的案件,在保留對如何認定和處理考生違規行為的規定的基礎上,增加聽證環節,明確視頻監控錄像的證據效力,提高違規行為認定的科學性和説服力。

  新辦法對進一步規範考生誠信檔案制度作出詳細闡釋,以“可以依申請接受社會有關方面查詢”、“作為招生參考條件”等對考生進行震懾和約束。

熱詞:

  • 教育部網站
  • 考生
  • 作弊行為
  • 專業術科
  • 治考
  • 高校
  • 考試作弊
  • 專業招生
  • 新辦法
  • 單獨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