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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準退市股”投資風險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2日 04: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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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島 熊錦秋

  目前,不少市場人士呼籲出臺與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相關配套制度,追究發行人、仲介機構等主體的責任,嚴防上市公司“裸退”。筆者對此表示贊同。但作為投資者而言,即使這些措施能夠落實,也不要以為如此就可有恃無恐投資垃圾股。

  新退市制度主要影響的是主板市場的一些ST公司,這些公司一般上市多年,由於經營不善或者經過大股東非法盤剝,目前多數陷入經營困境。但這些上市公司目前的現狀,以及其中大股東等主體的一些違規違法行為,不少或早為世人所知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投資者還大膽投資ST股,以為一旦將來投資虧損還可以向大股東等索賠,這是罔顧風險的投資行為。

  即使上市公司退市的同時能追究落實大股東、仲介機構的責任,其賠償主體也未必就是現在買入這些股票的投資者。比如説公司造假上市,只有那些誤聽發行人虛假陳述的投資者才有資格接受有關主體的賠償;一旦造假消息被有關部門揭露並證實,那麼這之後的投資者就不應享有接受賠償的權利,因為上市公司造假被揭穿、就等於真實信息已經公佈,投資者不應被之前的虛假陳述所害,投資者現在再“假摔”只能自取其害。

  完善退市制度是市場走向健康的必然舉措,在看到上市公司退市中一些投資者無辜受害的同時,有些投資者卻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主動投資垃圾股。或許這些投資者的投資目的並不單純,他們仍然在博重組、博借殼,有些人採取大面積撒網來投資ST類股票。對這樣的投資者,市場恐怕不能不分青紅皂白“維護”其投機利益。

  在股市中,不僅有投資垃圾股一類的投機者,更有秉持投資理念的投資者。市場一直存在藍籌股和投機股對資金爭奪戰,大盤藍籌股總是輸家,應該説,市場更應維護那些老實本分投資者的利益。

  一個巴掌拍不響,投機者之所以在市場大玩資産重組把戲並能屢屢在市場收穫暴利,這也與一些中小投機者的盲從有關。垃圾股價格之所以能高高在上,這其中也少不了一些中小投資者在市場跟風炒作形成托市效應。

  按現行主板退市制度,在垃圾公司沒有終止上市前,退市制度應該還是允許其重組的,尤其是退市制度並沒有對公司重組所能注入的新資産進行限制,這樣入主公司仍有注入巨量資産借殼上市可能,只不過這些重組操作需要在一定期限內完成。要徹底掃除借殼現象,必須規定上市公司在保持上市資格的前提下,公司重組所能注入的資産應有一定限制,比如借鑒香港市場規定:只要未來收購或注入資産凈值相當於殼股本身凈值的一倍或以上;或是這些注入資産所貢獻的盈利為原殼股的一倍或以上等,此類交易需走IPO程序。由於垃圾公司在限額以內的資産重組,很難讓其保留上市資格的,這將使得垃圾公司在市場自動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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